税务登记证的办理流程,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评估报告,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并缴纳登记证工本费(有的地区规定免缴)。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记。逾期办理的会被罚款,税法上规定是2000块钱以下罚款。所以尽快去办理。办理税务登记受理后,主动联系税务管理人员。
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①开立银行账户;
②领购发票。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
①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②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③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④办理停业、歇业;
⑤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而上报相关资料,需要上报到分管税务所。
填写税务登记表(采集卡),填好后加盖公章;
税务专员核实企业上报资料,核定税款征收方式(定额税或比率税),如果是定额税核定税金;
与纳税人沟通,征求意见;
批准税务登记,如果已经开业一个月以上,先补交税款,然后下发税务登记证。
到税务指定银行开个存折,并将存折复印件交税务,作为今后扣税的账户。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需要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租协议原件。但有些省市税务登记证是分开办理的,这就比较麻烦了,要分清楚后再办理。
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
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第十三条
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且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
第十四条
税务登记证件的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生产经营地址、登记类型、核算方式、生产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发证日期、证件有效期等。
税务登记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法律分析:1、上报相关资料到分管税务所;
填写税务登记表(采集卡),填好后加盖公章;
税务专员核实企业上报资料,核定税款征收方式(定额税或比率税);
与纳税人沟通,征求意见;(有意见可以反映,没意见走下面程序)
批准税务登记,如果已经开业一个月以上(以营业执照日期为准),先补交税款,然后下发税务登记证。
到税务指定银行开个存折,并将存折复印件交税务,作为今后扣税的账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新公司税务登记流程法律主观:1、上报相关资料到分管税务所; 2、填写税务登记表,填好后加盖公章; 3、税务专员核实企业上报资料,核定税款征收方式(定额税或比率税),如果是定额税核定税金;(一般需要几天,税务专员会电话通知你的) 4、与纳税人沟通,征求意见; 5、批准税务登记,如果已经开业一个月以上,先补交税款,然后下发税务登记证。 6、到税务指定银行开个存折,并将存折复印件交税务,作为今后扣税的账户。 《 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 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 公司注册资本 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 股东大会决议 ,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 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