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变更办税人员参考以下3种方式:1、企业账号登录,以企业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身份登录办理;有用户管理权限的办税人员(一般是企业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以“企业业务办理”登录电子税务局;2、企业账号登录,以办税人员身份登录办理;无用户管理权限的普通办税人员以“企业业务办理”登录电子税务局;3、个人证件号码登录办理;个人以“自然人业务办理”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个人授权管理”-“纳税人授权申请”模块进行申请授权和解除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帐号。
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帐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网上如何变更办税人员法律分析: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电子税务局右上角的“登录”按钮,从“企业业务办理”标签中选择登录方式,在登录页面必须选中“验证人员类型”复选框。登录时必须以法人或财务负责人身份进行登录。登录后,进入“我的信息”、“用户管理”、“办税人信息维护”功能进行操作。办税人(附)信息功能支持在线增加、修改和删除操作。通过电子税务局变更办税人员的操作是:1、登录进去之后,点击【企业进入】;进入到账户信息界面,点击【账户设置】;2、点击【纳税人授权申请】下方的【用户授权管理】;3、选中需要解绑关系的办税人员名称,再点击【解除授权】;4、点击【解除授权】后,一般就会马上生效,在状态下面会显示【解除授权】;5、解除授权,就是将旧的办税人员解绑;解绑旧的办税人员成功后,再点击【新增授权】;6、将新的办税人员的用户信息录入到系统内,最后点击【授权】,办税人员就变更成功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电子税务局如何变更办税人员法律分析:第一步: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变更税务登记】进入业务申请界面;第二步:点击【+申请】选择变更项目后输入变更后内容,核实无误后点击左上角“保存”即可。备注:如变更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相关信息,将会变更核心征管系统中的对应信息,申请完成后请及时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实名认证信息的变更,否则将影响后续业务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