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住建部的发文没有取消,改为备案制
自2021年7月1日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企业提交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后,备案部门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并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资质证书后,即可承接施工劳务作业。
2020最新建筑资质改革消息,资质“取消、合并、审批权下放”......在全国大幅压减建设工程企业和测绘资质并加强监管,更大激发市场活力,为扩大消费和有效投资创造条件。 针对建设工程企业和测绘资质类别过细、等级过多、准入门槛高手续繁等问题,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由593项减至245项,除最高等级综合资质和需跨部门审批的资质外,将其他等级资质一律下放至省级及以下部门审批;将测绘资质类别和等级总数由138项减至20项,除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外,将其余甲级测绘资质审批全部下放至省级。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对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依法依规严肃惩戒,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测绘行业健康发展。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情况汇报,确保政策落实,更好发挥促进经济稳定恢复的重要作用;决定在浦东新区开展市场准入“一业一证”试点,在全国大幅压减建设工程企业和测绘资质并加强监管,更大激发市场活力,为扩大消费和有效投资创造条件。本次会议针对建筑业有关的内容如下: 1、针对建设工程企业和测绘资质类别过细、等级过多、准入门槛高手续繁等问题,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由593项减至245项,除最高等级综合资质和需跨部门审批的资质外,将其他等级资质一律下放至省级及以下部门审批。我注:1、除最高等级综合资质和需跨部门审批的资质外,将其他等级资质一律下放至省级及以下部门审批。 2020年7月住建部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一、二、三级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本次会议进一步明确施工总承包资质除特级、公路等需跨部门审批的资质外,其他等级资质审批权将一律下放省厅(包括建筑、市政等一级资质)。结论:除公路工程等跨部门审批的资质外,像建筑、市政等其他一级资质审批权下发省厅或板上钉钉了。2、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由593项减至245项。 我统计2020年7月住建部发布的资质改革《意见稿》将资质类别、等级压减后至133项,而今天的会议明确由593项减至245项。相较于《意见稿》多了112项。我预估最终发布的新资质标准和7月份住建部发布的资质改革《意见稿》应该会有很大区别。65%资质将合并或取消 按照“能减则减、能并则并”的原则,大幅压减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据统计,改革前,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施工、工程监理资质共264项,缩减后数量为92,整体减少了65%。 其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一、二、三级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甲级资质在本类别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原一级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 除综合资质外,全部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资质的审批权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改革后 施工资质分为综合资质、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 工程监理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综合资质、行业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 2、将测绘资质类别和等级总数由138项减至20项,除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外,将其余甲级测绘资质审批全部下放至省级。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对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依法依规严肃惩戒,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测绘行业健康发展。4、在浦东新区开展市场准入“一业一证”改革试点。选取与人民群众生活和消费息息相关、涉及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电商、建设工程施工等31个行业,建立综合许可制度,将企业需要办理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过去由国务院部门实施的25项许可等事项改为委托浦东新区受理和发证,实现市场主体“一证准营”、全国范围有效。同时,建立信息共享、协同高效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减少执法扰民,提升监管效能。试点要总结经验,成熟后向全国推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有关情况说明1、施工资质。
将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取得原10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中的任一类,即可换发综合资质。取得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别、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不再申请或持有其他施工资质。 保留原12类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甲级资质在本类别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原一级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 专业承包资质:保留地基基础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核工程等专业承包资质;将原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建筑装修装饰类、建筑机电类、公路工程类、港口与航道工程类、铁路工程类、水利水电工程类、通用类专业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将劳务企业资质调整为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不分等级。2、工程设计资质。保留综合资质。对部分行业资质进行整合。
其中,冶金行业与建材行业合并为冶金建材行业资质,轻纺行业、农林行业、商物粮行业合并为轻纺农林商物粮行业; 电子行业、通信行业、广电行业合并为电子通信广电行业; 石油天然气行业并入化工石化医药行业; 军工行业并入机械行业; 核工业行业并入电力行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行业乙级资质; 取消海洋行业及专业资质,相关企业可以换发相近行业资质; 整合原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电力、市政行业中的专业资质,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乙级资质; 取消其他行业的专业资质,并入相应行业资质,原甲、乙级专业资质并入相应等级的行业资质,原丙级专业资质并入乙级行业资质。 将专项资质调整为通用专业资质,取消环境工程专项资质的5个专项类别,整合为环境工程专业资质,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乙级资质。保留3类事务所资质。3、工程勘察资质。
保留综合资质。将4类专业资质及勘察劳务资质整合为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勘探测试等3类专业资质。 点击查看:重磅!资质“改革”尘埃落定,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明确,多项资质面临取消、合并! 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勘探测试专业资质不分等级),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乙级资质。4、工程监理资质。保留综合资质。
取消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等专业资质,其资质要求执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 取消农林工程监理资质,建设单位委托农林工程监理业务时,不再作资质要求。 上述4个监理专业资质取消后,相关企业可以换发相近专业同等级监理专业资质。 监理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的乙级资质。取消事务所资质。三、除综合资质外,全部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资质的审批权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四、关于资质标准。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确定后,启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资质标准等的修订工作,有针对性地调整企业资质标准中的考核指标,原则上不提高标准,最低等级资质可适当降低准入门槛。多个资质合并的,将兼顾合并前的各项资质标准,在修订资质管理规定和标准时,充分考虑资质类别压减对企业的影响。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
多种建筑资质面临取消、合并!最终自2020年7月2日住建部发布备受瞩目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将正式尘埃落定!
建筑企业资质注销如何办理(一)由建设部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有关资质证书变更: 【国生教育】为你解答
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的,企业应向新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企业原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变更前原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及变更后新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首次申请资质的全部材料。
其中涉及到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变更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受理的申请材料报建设部办理。
企业申请除上述内容外的资质证书有关变更,申报材料按下述要求报省建设厅办理变更手续。
(二)由省建设厅和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资质变更手续,按以下要求提交申请变更材料,报原资质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企业名称变更
(1)原资质受理单位盖章同意的企业申请报告;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变更后的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7)工商变更登记基本情况表。
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
(1)原资质受理单位盖章同意的企业申请报告;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或主管部门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人的安全考核合格A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变更
(1)原资质受理单位盖章同意的企业申请报告;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3)企业的任命书;
(4)职称证、劳动合同、身份证和有权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其中,企业负责人变更,还需提交个人简历和安全考核合格证A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技术负责人变更还需提交个人简历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本金、注册地址变更
(1)原资质受理单位盖章同意的企业申请报告;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其中,注册资本金变更,还需提供验资报告和企业股东会决议原件和复印件。
由省建设厅、设区市实施资质许可的企业跨市、县变更工商注册地的,参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第(十五)条办理。
注销
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或者企业依法终止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证明其原因的有效文件。
(三)补办
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可以申请补办。需提供下列资料:
申请补办的报告;
《建设工程企业证书增补审核表》;
在《中国建设报》等全国性建设行业报纸或省级综合类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资质许可分级
(一)由建设部实施的资质许可:
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
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三级资质;
水利、交通、信息产业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二级资质;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钢结构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核工程、海洋石油、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建筑智能化工程等四个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二)由省建设厅实施的资质许可:
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 列一级资质和钢结构、桥梁、隧道、核工业、海洋石油、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