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建筑工程当中,如果要承包相关工程项目的时候,是必须具备一些建筑工程资质的,那么借用建筑工程资质的情况下,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接下来我为大家整理关于借用建筑资质的法律后果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在我国建筑工程当中,如果要承包相关工程项目的时候,是必须具备一些建筑工程资质的,那么借用建筑工程资质的情况下,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接下来我为大家整理关于借用建筑资质的法律后果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一、借用建筑资质的法律后果 建筑施工借用资质合同无效相关责任方该返还财产的返还财产,该赔偿损失的赔偿损失,该没收违法所得的由有关机关予以收缴。 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因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借用资质(挂靠)违法而被法院认定无效,双方当事人对于合同无效后的过错责任承担问题产生较大争议。经法院认定后,发包方人对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之间的挂靠关系并不知情,实际施工人和承包人应当承担工程逾期交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而实际施工人和承包人则认为发包人对其挂靠关系是明知的,发包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无效建筑工程合同如何处理 1、施工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的,双方当事人均不能再继续履行。若一方因准备履行合同有损失,则按照双方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程度进行赔偿。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工程已经开工但尚未完工时被确认无效 (1)应当立即停止履行。 (2)若已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发包人应参照无效合同与承包人结算并付款;若已完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且无法修复,则承包人应该予以拆除,并向发包人返还已付工程款。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在准备签订、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支出的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建筑工程合同履行完毕后被确认无效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该参照合同约定与承包人结算并支付工程款。其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合格的,发包人应该参照合同约定与承包人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修复后仍不合格的,发包人不支付承包人工程款,承包人应予以拆除并返还以收到的工程款;同时按照各自过错大小分担包括签订、履行合同和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后续费用,如拆除质量不合格的建筑物的费用、工程延期费用、材料费等。三、在什么情况下签定的合同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的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签署的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恶意串通签署的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上便是我为大家整理关于借用建筑资质的法律后果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建筑工程当中,如果要使用他人资质的情况下面是需要符合相关法律程序,并且也要具备相关资格,如果发生质量不合格的建筑物也是需要拆除。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借用公司资质合法吗法律主观:借用公司资质违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是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否则借用人和出借人都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客观:《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借用资质承包工程违法吗违法,资质是资格证明,他人没有主体资格,就不能持有资质,否则就是非法从业。
国家设立资质的初衷就是要持证上岗,持证作业,但是现实中借资质的现象太普遍,也没有什么处罚措施,所以大家就误认为借用资质不违法。
所谓借用资质,就是没有资质或者资质等级不符合建设工程资质标准的企业或者个人,以有资质或者资质等级标准与承包工程相符的施工企业的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
什么是借用资质所谓借用资质,就是没有资质或者资质等级不符合建设工程资质标准的企业或者个人,以有资质或者资质等级标准与承包工程相符的施工企业的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
合同签订后,名义上的工程承包人并不实际组织施工,而是在收取一定数量管理费的前提下,将承揽的工程交由无资质或者资质等级低的企业或者个人完成。
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常见情形包括:挂靠、联营、内部假承包、将包工头聘为承包人的项目经理等。
借用资质的情形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者与该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
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3、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4、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的;5、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6、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