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建筑公司新办资质流程具体如下:1、当事人在资质许可机关的网站或审批平台提出申请事项,提交资金、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业绩等电子材料;2、资质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受理手续;3、符合规定的,颁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法律客观:《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建筑企业资质办理流程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流程是怎么回事?,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或电话 1、申请: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或注册地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申请办理,进行身份验证、签订承诺书后,上传电子材料,窗口人员进行网上预审 2、受理: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齐全性和合法性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齐全性和合法性进行复审,符合要求的流转下一环节,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受理环节;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社保岗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报公司人员社保进行核查,符合要求的流转下一环节,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受理环节;在3个工作日汇总工作意见,流转下一个环节 4、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在1个工作日内决定 5、送达: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对批准申请的出具《办结通知书》,对不批准申请的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并告知权力救济渠道;通过短信、移动终端等方式通知申请人领取结果,也可选择电子送达、邮寄送达 建立企业资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可以自己公司的名义参与招投标,建筑公司办理施工资质有利于建立品牌,积累信誉,增强竞争力; 2、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可以直接从发包方处承接建筑工程项目,直接与发包方达成协议,以降低项目工程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3、有资质的建筑的企业更有利于吸引人才,吸引真正有能力的注册建筑师加入,从而形成强者和强者的良性循环。由于资质标准的简化,例如取消八大员的要求,现在申请资质的费用比以前少,并且全面实施电子化资质申报和审批,资质申请比以前更方便
建筑公司新办资质流程是什么法律分析:建筑公司新办资质流程:第一步:明确公司预申请的资质项,研究相应专业的资质标准,确定所申请资质项标准所要求的人员证书专业和数量。第二步:组织统计公司现有人员证书专业和数量,确定实际人员证书与标准要求的差距。第三步:通过兼职挂靠,人员培训等方式补充所缺的人员证书,并将所有人员录入公司社保系统。第四步:购买和开通企业版“密码器”及建委资质申请后台,并办理建造师预注册手续。第五步:整理企业相关综合资料和所有人员证书信息资料,统一按照“资质申请后台系统”要求的标准格式将所有扫描件上传。第六步:完善填写后台信息,并生成卷宗下载打印。第七步:社保局打出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单,并按照顺序附在所打印出的纸质材料中。第八步:完成所有资料的签字盖章工作,并封胶成册。第九步:收集所有上报材料的原件,带着上报材料到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建委核验原件。第十步:纸质材料正式受理,后台系统点击上报(个别区县建委需要在材料受理前约谈企业法人和技术负责人)。第十一步:区建委正式受理后一般情况下会在20个工作日之内审查完结,同时系统会将审查结果以短信的方式告知企业资质申报人员。第十二步:再收到通过的告知短信后确认好企业信息,去申领资质证书(一正一副)。
法律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三)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三)施工劳务资质(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申请本规定第九条所列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可以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向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资质的,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