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纳税,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就是和我们密切相关的两种税费的类型。我们在进行纳税之前,一般是首先要了解需要缴纳的税费的计算以及申报的方式。那么,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怎么申报呢?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怎么申报 报2016年房产税和城填土地使用税应使用房产、土地明细申报表申报,纳税期限取纳税人税种认定的纳税期限,没有税种认定的则取系统默认配置的纳税期限。 系统默认纳税期限配置规则如下: 1、房产税。自然人从价、从租计征的均配置成按月申报;税务登记户从价计征的配置成按季申报,从租计征的配置成按月申报。 2、土地使用税。自然人配置成按月申报;税务登记户配置成按季申报。 房产税从价计征房产税税率为从租计征税率为12%。 从价计征房产税计征年税额=房产原值*(1-30%)*从租计征房产税计征税额=租金收入*12%。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应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起,计算原值;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结管起,计算原值。 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4)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原零配件的原值也不扣除。 (5)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6)在确定计税余值时,房产原值的具体减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如果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原值,在计征房产税时,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对没有房产原值的,应由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的价值核定。在原值确定后,再根据当地所适用的扣除比例,计算确定房产余值。对于扣除比例,一定要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比例执行。 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房屋的租金收入,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屋使用权所取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屋的租金水平,确定租金标准,依率计征。 如果纳税人对个人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申报不实或申报数与同一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收入相比明显不合理的,税务部门可以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款。具体办法由各省级地方税务机关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3、投资联营及融资租赁房产的计税依据。 (1)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由于租赁费包括购进房屋的价款、手续费、借款利息等,与一般房屋出租的“租金”内涵不同,且租赁期满后,当承租方偿还最后一笔租赁费时,房屋产权一般都转移到承租方,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的形式,所以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至于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的计税依据。 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出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共有住房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计征。 我们在进行申报税费的时候,不同的种类的税费的申报的流程是不一样的,对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怎么申报来说,我们一般是使用房产、土地明细申报表申报,并且需要在纳税的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进行申报,另外,在进行计算的时候,要按照相关的计算的标准来进行计算。 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土地使用税如何申报缴纳申报方式:1、上门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就其应税项目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网上申报(1)进入申报系统。
我要办税→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2)核对基本信息。
核对纳税期限、土地编号、应缴税额是否正确。
(3)申报。
点击申报即可。
需要立即扣款就点“是”,后期扣款就点“否”。
(4)申报状态查询。
我要查询→申报缴款信息查询,如果查询下半年的申报缴款信息则需要把税款所属期改成7月1日-12月31日,然后点击查询即可。
土地使用税缴纳方式:1、要参考土地房屋的面积,当地的税率和地段来确定应缴税款的金额。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依据房产税税率:从价计税:1.2%;从租计税:12%(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应纳税额的计算:从价计征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从租计征,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个人为4%)4、按照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个种税。
从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土地使用税网上申报注意事项1、在我国,城市土地的人基本上都是国家,城镇土地使用税是由实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纳税,如果拥有使用权的人不在土地所在地,则由实际使用人纳税;2、按年计算,分期交纳;3、土地使用税一般以土地使用证书上的面积为准;4、纳税单位无偿使用的,要交税,单位使用的,免税;5、申报注意事项:关于网上申报问题:这要看看你是哪个地区的了,每个地区网上申报的系统不完全一致。
比如河北省,河北地税网上申报系统是一个模式。
自己研究一下,不是很难,或到当地税务机关的计算机咨询一下;6、申报流程问题:网申申报流程也是根据征管法所开发的,按照征管法的流程办理就不会错,尽管程序不一样,但流程都是一致的,都会符合征管法;7、填报报表问题:每月固定报表,纳税申报表,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情况报表等。
临时报表,当然更简单了,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不是一致的。
法律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条例第四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
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
土地买卖要交哪些税?税率是多少?土地买卖(即转让土地使用权)要交的税种及税率具体如下:9%的增值税(出让方),按增值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按产权转移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双方);按合同成交价格缴纳3%(有的地方是5%)的契税(双方);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注: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年第39号),年4月1日起,转让土地使用权增值税税率为9%。
如果纳税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六条规定,增值税征收率为3%。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是否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三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增值税优惠?(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1、第一条第(三十五)款规定,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2、第一条第(三十六)款规定,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3、第一条第(三十七)款规定,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征增值税。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降低企业杠杆率税收支持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5号)第二条第(六)款规定,在企业重组过程中,企业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符合规定的,不征收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税率是多少?土地增值税税率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即: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适用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适用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部分,适用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适用税率为60%。
在我国怎么购买土地使用权?(一)以出让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1、出让的方式有招标、拍卖、挂牌还有协议。
出让的年限: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高年限:居住用地为七十年,而工业用地则为五十年,如果是、科技或者体育等的用地为五十年,若是商业或者旅游、娱乐等的用地则四十年,而其他综合的用地为五十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全文》第十二条)。
(二)以协议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向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偿使用土地并,由国有土地的代表跟受让人进行谈判,协商使用的有关事宜的一种出让方式。
但是目前这种方式已很少用。
(三)以划拨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1、年限:以划拨的方式来取得土地使用权,除了有法律或者的法规另有规定之外,对于使用期限是没有限制的。
但因使用者的某些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并依法出让。
规定:划拨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能转让、出租或者抵押,但如果符合条件是允许的。
出租或者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将没收非法的收入,并据其情节的轻重处以罚款。
(四)以转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1、转让方式有出售、交换还有赠与等。
年限:使用年限为出让合同所规定的使用年限减掉原来使用者已使用土地的年限后所剩余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