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可从网上下载或到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领取)或相应电子文档。工程资质应向局城建处申报。工程增项资质仍由建管处负责。
一级、二级一式4份;
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消防设备工程等方面资质的专业(跨行)一式6份;
市区三级资质一式3份,县级三级资质一式4份。
制作附件材料:三级1套(视情可装订一本或二本),二级以上分上下册共2套,标准A4纸,硬质封面: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附件材料》(综合类或第一册或上册)装订成册,所需材料均为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二级以上必备);
企业章程及修正案;
原资质证书(正本、副本,不得缺页);
企业报送统计部门的生产情况、财务情况统计报表:最新年度的C101表及近三年的C102、C103表(升级企业提供);
老企业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新成立企业的最新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估报告(市建设局签字)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升级企业);
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料:任职(聘用)文件、个人简历、职称证书、身份证;
企业经理资料:任职(聘用)文件、个人简历、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
三总师资料: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任职(聘用)文件、个人简历、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
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一年以上房屋的合同;
验资报告:文书、股东出资分配表、银行结帐单、申报二级以上的还应有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建筑业管理处核对该申报单位的年度财务报告;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清单、发票或与租赁工程单位有长期租赁合同、与质量检测单位签订的联营协议;
代表工程及有关材料:五年内完成的代表性工程: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施工许可证、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工程安全施工证明、工程施工图纸、工程结算发票。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附件材料》(技经人员资料或第二册或下册),以下复印件均按高、中、初职称顺序装订,调入的人员附调动介绍信:
企业项目经理相关材料:名单、任职(聘用)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
企业工程类人员相关材料:任职文件、聘用文件(聘用协议、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凭证(中级以上);
企业经济类人员相关材料:任职文件、聘用文件(聘用协议、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凭证(中级以上);
企业会计类人员相关材料:任职文件、聘用文件(聘用协议、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凭证(中级以上);
(注:外聘人员必须签订2-5年的聘用合同,按先工程类后经济类装订,并含有身份证、聘书)
下列内容为改制、分立或合并重组的建筑业企业要求:
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结构及资产情况说明;
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最新年度审计报告,其中国有企业还需要出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文件。
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人员内部组织结构的分立与合并情况说明。
新企业与原企业工程业绩的分割、合并情况说明
专家审查:
每季度第二个月15日前由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分管同志收集材料,备好资料。
第二个月20日左右抽调专家库专家3-5名,对上报的企业进行逐家审核,参加审核的企业要带齐附件材料所对应的原件。合格后经建设局建工、安全、财务等部门检验后,报建设局局长会议终审。
第三个月的10日前报建管局审批。
上网:
对省建管局批复的新企业,由建设局建管处统一收取300元人民币到省厅信息中心购买企业版密码锁(亦可企业自己购买),严格按申请表内容上网。
注意事项:
建筑业企业可申请一项主项资质,多项增项资质(不超过5项);
申请材料中要求企业加盖印章或印鉴的,复印公章或印鉴无效;
申请审查材料至少保存三年;
建立企业管理档案,对企业实施跟踪管理:企业连续三年年捡合格方可晋升上一个资质等级;年审不合格或两年基本合格的要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材料装订必须有目录索引,字迹端正,使用中文宋体;
文中所说社会保险重点是指养老保险,通俗说,企业必须为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办齐养老保险和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与中级职称以下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资质升级资料介绍?资质升级资料有哪些?三级资质升二级资质需要哪些资料?二级资质升一级资质需要哪些资料?(一)申报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章程;4、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5、《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6、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7、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8、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设备、厂房的相应证明;9、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10、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申报三级建筑业企业增项资质的,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企业原资质证书副本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二)申报晋升二级、一级和特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含增项资质)的企业,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和相应的电子文档;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原资质证书副本;4、近三年企业财务、统计报表;5、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6、《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7、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9、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设备、厂房的相应证明;10、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工程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11、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材料要求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材料一套。
其中涉及到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二份、附件材料一套。
资质受理部门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材料原件,原件由企业保存;资质许可部门正式受理后,所有材料一律不得更换、修改、退还,如对企业申请材料有质疑的,可进行必要的实地核查。
(四)附件材料装订附件材料应按“综合材料、人员材料、工程业绩材料”的顺序排列并分册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每册应有标明页码的目录及申请说明,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综合材料(第一册)(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3)企业章程;(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材料;(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0)申请特级资质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①企业近三年银行授信凭证;②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税票或境外工程的工程结算凭证;③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或分中心认证的证书或有效核准文件;④国家级工法的认定文件、专利技术的认定证书;⑤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的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材料复印件。
人员材料(第二册)(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并加盖执业印章;(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3)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和养老保险凭证,以及反映其专业资格的证书或相关的证明材料。
工程业绩材料(第三册)(1)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备案表)或质量核验材料;(3)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或图纸、工程决算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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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升一级资质需要提供哪些资料申报材料
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含Word形式的电子文档,见附件)及相应附件资料,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装订:
(一)综合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企业章程;
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度财务决算报表;
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二)人员资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超过60周岁的人数比例不得超过15%,技术负责人年龄限制在60周岁及以下。
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三)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
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3、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
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6 项中的 4 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 25 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高度 100 米 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单体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单跨跨度 30 米 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单项建安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企业经理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 300 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 200 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10 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60 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 12 人。
企业注册资本金 5000 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 6000 万元以上。
企业近 3 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 2 亿元以上。
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