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税收法的相关规定,有义务缴纳税款的一定要按时缴纳,如果超过了缴纳税款的期限,就会对逾期没有缴纳税款的人征收滞纳金,关于税收滞纳金也可能有人并不明白。下面就和一起来看一下税收滞纳金如何缴纳的。一、税收滞纳金如何缴纳(一)一般税款 税款滞纳金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不及时履行纳税义务而产生的连带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与之相对应的是多缴税款利息,《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二)未按期预缴税款 根据旧《征管法》第二十条及《企业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对纳税人未按规定的缴库期限预缴所得税的,应视同滞纳行为处理,除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外,同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作为国家税收行政主管部门的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法律赋予的权限,有权对有关预缴税款的税务处理问题制定解释性文件,而且这个规定与现行《征管法》、《企业所得税法》并不抵触,其合法性应是不容置疑的。二、税收滞纳金的时间规定 滞纳金的计算从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但有如下两种特殊情况,需要我们注意:(一)节假日是否加收滞纳金 滞纳金是与税款连带的,如果在确定应纳税款的纳税期限时,遇到了应该顺延的节假日,则从顺延期满的次日起加收滞纳金,但在税款滞纳期间内遇到节假日,不能从滞纳天数中扣除节假日天数。(二)如何把握企业所得税的滞纳期限 根据现行所得税政策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由于企业所得税的特殊性,实际工作中对于“预缴”和“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两个期限难于把握,理解不一,所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8]63号文件明确规定,“对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检查,宜在纳税人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之后进行。这种检查(包括汇算清缴期间的检查和汇算清缴结束后的检查)查补的税款,其滞纳金应从汇算清缴结束的次日起计算加收,罚款及其他法律责任,应按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因此,现行所得税政策下,纳税人滞纳企业所得税,应从年度结束后那个年度的 6月1日起开始加收滞纳金。 以上就是税收滞纳金如何缴纳。我们可以知道对于那些未按时交税的纳税人可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在这里还是建议作为中国公民,我们每个人都要积极纳税,不逃税、不避税、不伪造税收。
税务滞纳金怎么收取法律主观:1、滞纳金=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的税款*滞纳天数*0.05%。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 扣缴义务人 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简单讲,就是从滞纳那天开始,算到缴纳那天,每天按税款的万分之五征收。到这里就为大家解答完毕赤峰税收 滞纳金怎么算 这个问题了。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税务滞纳金怎么收取计算公式:滞纳金=滞纳税款×滞纳天数×滞纳金加收率(0.5%)。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拓展内容】加收税收滞纳金的情形:1、第一种情形:滞纳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税收征管法》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
第二种情形:追征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同样,根据上述规定,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包括税款和滞纳金。
第三种情形:偷、抗、骗税应加收滞纳金。
仍沿用上述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第四种情形:补缴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税收征管法规定的补缴和追征税款、滞纳金的期限,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缴未缴或者少缴税款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