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回答汇算的时间为下一年度的3月1日至6月30日,跨度4个月。
3月1日至3月15日,有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在每天早6点至晚22点登录网页预约办理时间。
3月16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随时可以登录手机网页办理年度汇算。
详细分析年度终结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纳税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即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业务跨年至第二年三月初到六月末。
汇算清缴怎么做做汇算清缴前,需要先把账本和整年的报表打印出来,因为后续工作需要查看账本和相关的报表。
账本和报表都整理好后,先查收入,看看当年是不是有收入没有入账,特别是末开票收入,没有入账的话,都需要补报收入。
对于已入账的费用,比如计提的工资,没有付款的类的费用,需要及时付清款项,否则汇算清缴的时候,不能计入费用。
汇算清缴除了收入、费用需要重新计算外,还需要核查当年的税款是否足额计提及缴纳、比如印花税、城建税这些,是否按购销合同和增值税足额计提并缴纳了,如果未足额的,还需要在汇算清缴时补提并及时缴纳。
办理汇算清缴时间办理汇算清缴时间是每年五月三十日之前。
需要申请办理的条件:1、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2、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前提条件: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4项,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预扣预缴办法由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第十二条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款。
汇算清缴日期具体时间,每年五月三十日之前。
年初的1月1日到5月31日。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二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