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16号)规定,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属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
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取消了“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并明确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也适用本通知。
也就是说,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销售拆解的废金属及拆解的报废汽车回用件,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这样,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为获得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会要求汽车报废企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由于处置报废汽车的单位应按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因此,报废汽车的单位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则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不是一般纳税人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税务部门代开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但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等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处置报废汽车作为临时取得收入,不能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只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的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因此,也就是说,不是所有单位的报废车辆都能向回收企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法依据《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但这项规定只适用于专门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一般纳税人,其他纳税人不能按此规定执行)。所以生产企业自行收购和从废旧物资回收企业购进废旧物资,其税负有明显差异。我们可以利用该政策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
具体增值税税收筹划方法是:分设独立的法人收购企业,变不能抵扣税款为可抵扣税款。例如,某造纸厂以生产各种类型的纸张为主要业务,其生产的原材料主要是废纸。其一年直接收购废纸共计金额100万元,再造纸后出售,销售收入为200万元,仅有电费、水费及少量修理用配件的进项税额可抵扣,购进的水、电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5万元,税金为6万元。该企业税负情况如下:
增值税销项税额=200×17%=34(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6(万元)
税负率=(34-6)÷200=14%如果该造纸厂将废品收购业务分离出去,成立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则按上述规定,收购的废纸可以按10%抵扣进项税额。该例中,企业成立回收公司后,收购100万元废纸,并将收购的废纸加价10%销售给造纸厂,该环节免征增值税。
对回收公司来讲:购进废纸=100(万元)
销售收入=100×(1+10%)=110(万元)
利润=110-100=10(万元)
对造纸厂来讲:增值税销项税额=200×17%=34(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110×10%+6=17(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34-17=17(万元)
税负率=(34-17)÷200=8.5%显而易见,厂家将收购点改为回收公司的税负要轻,原因就是造纸厂从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购进废纸,可抵扣税金11万元。需要注意的是,设置回收公司会相应的增加工商、税务等注册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当节税额和利润额大于上述费用时,说明税收筹划是成功的。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废品回收行业怎么做账报税??废品回收行业是特种行业,不允许定额征收税务管理,必须实行查帐征收管理,如果企业规模小可请代理记帐公司或兼职会计记帐报税。
一,随着污染防治持续推进,环保督查力度进一步加大,钢铁、有色金属等行业减少原生矿产资源的使用量,不断提高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环保原料的使用比例,我国废旧物资回收总量增长较快。
然而,随着国家税收法治和税收征管的逐步完善,废旧物资回收行业长期存在的增值税进项抵扣不足、增值税税负过重、虚开发票等税务问题越来越凸显,时至今日已经成为制约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发展的“顽疾”,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2017年以来,税务机关在废旧物资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整治,重点稽查江浙等12省市。
安徽、江苏、浙江等地废旧物资购销交易虚开问题持续发酵,废旧物资行业虚开风险全面爆发,涉案企业陷入生存困境。
二,废旧物资回收行业进入黄金发展期,整体发展趋势向好根据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轮胎、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旧纺织品、废玻璃、废电池十大类别的再生资源回收总量为3.20亿吨,同比增长13.4%。
其中,废钢铁和废旧纺织品回收量涨幅较为明显,分别同比增长22.3%和8.6%;废纸和废玻璃回收量出现下滑,分别同比减少6.1%和2.8%。
三,受主要品种价格上涨的影响,2018年,我国十大品种再生资源回收总值为8704.6亿元,同比增长15.3%,除废纸回收价值有所下降外,其余再生资源品种回收价值均有增长。
其中,报废机动车增幅最高,同比增长36.9%;废轮胎增幅相对最小,仅同比增长1.8%。
据相关数据预测,到2021年,我国主要废旧物资回收总量将达到3.25亿吨,再生资源回收价值达到9506.5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