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怎么追税款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31 21:22:21

税务局追缴欠税可以采取加收滞纳金、罚款、阻止出境、强制执行等措施。

欠税的刑事责任: 1.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欠税的行政责任: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单位违法的,税务机关除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如何对税务机关的税款进行追征

税务机关追征税款是: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在三年内,税务机关可以追征税款,或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不受前述规定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税务局对追缴欠税的措施

法律分析:税务局对追缴欠税的措施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税务机关追讨欠款的主要方法是征收滞纳金。

精细,停止出口执行滞纳金和罚款是常用的方法,在日常工作中没有发现任何手段,没有欠税,还没有达到非法阶段,没有资格执行或阻止退出,加收滞纳金,罚款是一种常见的方法

在日常工作中没有发现任何手段,没有欠税,还没有达到非法阶段,没有资格执行或阻止退出,加上滞纳金,精细,停止出执行滞纳金和罚款是常见的方法,在日常工作中没有发现任何手段,没有欠税,还没有达到非法阶段,没有资格执行或阻止退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第四十九条 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第六十五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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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的追征和补征的时效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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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追缴期一般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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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追征期限从什么时间计算开始

税务机关在追征税款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对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偷税、抗税和骗取税款的,应无限期追征。(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其补缴和追征税款的期限,应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