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认证的增值税没抵扣完,可以留到下期继续抵扣。
国税局专门出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二)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封存纳税人账簿资料,导致纳税人未能按期办理申报手续;
(三)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导致纳税人未能及时取得认证结果通知书或稽核结果通知书,未能及时办理申报抵扣;
(四)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未能按期申报抵扣;
(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进项因为税局系统原因无法抵抗认证如何处理根据牛账网查询显示。
是未抵扣的发票已入账,税额做在应交税,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这个明细科目中,等待下月抵扣后再转入到进项税这一账目上,而进项发票没有抵扣有两种情况,一是已认证未申报,二是未认证未申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收到对方开的增值税发票,这个月没抵抗完,剩下的部分怎么做账呢收到对方开的增值税发票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相关科目)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应付账款等相关科目)
这个月没抵抗完,剩下的部分留待以后抵扣,无需单独做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