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总公司,各有关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现将审查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
本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内容包括: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情况、代表工程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点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建筑市场监管→建设工程企业申报资质基本信息公开栏”,即可查询企业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审查意见分为同意和不同意两种)。公示时间为:2016年9月8日至2016年9月22日。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报送我部办公厅,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采用电子化申报的,除省级主管部门的公函外,其他陈述证明材料均需通过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进行电子化申报。陈述材料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上报,并附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企业不应随行。如原省级主管部门委托企业报送的,陈述材料应由省级主管部门密封并加盖印章,同时携带省级主管部门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 010-15630121999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 1、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升级、新申请评审意见汇总表
2、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新申请评审意见汇总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9月7日
建筑企业资质公示到公告需要多长时间您好!一般情况下,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你可以留意下建设部网站上面历来公示至公告相隔的时间,大概时间是一个月的。
希望能帮到您!
住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住建部公示新一批资质审批意见,仅有4家通过申请!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公布新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共有73家建筑业企业“申特”,仅有4家通过申请,其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山东宏大置业有限公司;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金华:通报批评10个项目,对涉及责任主体进行立案调查!
近日,金华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建筑领域“护航攻坚”安全生产5月份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共通报10个典型案例。对典型案例项目经理和总监进行信用扣分,分值2分,有效期1年。对典型案例涉及责任主体进行立案调查。
湖北:企业业绩、职称人员虚假承诺申报,撤销/拟撤销74家建企资质!
近日,湖北省住建厅发文撤销8家企业申报的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规定时限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湖北省住建厅和武汉市住建局发布公告撤销/拟撤销74家建企资质。均为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
福建:加强建企资质批后核查,重点核查申报人员和业绩!
近日,福建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核查的指导意见。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核查基本要求。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资质审批部门要在资质审批后3个月内,对已审批每一家企业的承诺情况进行核查。对不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当年企业资质审批数的10 %
东莞:即日起增加和调整建设工程良好行为记分标准,涉及施工、监理、设计等
近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增加和调整《东莞市建设工程良好行为记分标准》的通知。为进一步充分发挥信用鼓励加分在建设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决定从即日起增加和调整《东莞市建设工程良好行为记分标准》,修改条款涉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预拌混凝土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相关良好行为条文及记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