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收筹划中,制定的策略应遵循效益和成本的原则,以确保采取这些措施带来的效益大于付出的成本。否则,如果付出的成本大于收入,那么税收筹划就没有意义,浪费时间。
在筹划融资税时,需要了解融资活动对企业现有资本的影响。以及资本变动对企业利润最大化和税收成本的影响很大,所以如果你想改变资本机构,你必须小心。
在选择融资方式时,要考虑优化资本机构,减轻税负,让企业和所有者在税后获得最大利润。
税收筹划对现代企业的融资策划有着重要的影响。作为一种合理的避税方式,它可以帮助企业减轻应缴纳的税负,促进企业融资决策过程的顺利进行。简而言之,过程的顺利进行基本上是在企业融资时进行的,每一笔账户都必须认真对待。
很多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需要财务来规划税收。大家一定要注意以上内容,尤其是成本和效益的原则。他们永远不会变,要节约成本,获得最大的利润。这样的税收筹划是有意义的,否则就是浪费时间。此外,大家在选择代理机构时,要认真考察,最好是进行实地考察,然后做出适当的选择。
企业做税务筹划能带来什么好处?做好税务筹划,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然而很多人对“税务筹划”依然不是很了解,对企业来说,税务筹划真有那么重要吗?能给企业带来什么呢?
税务筹划有利于降低税务风险正确认识税务筹划,是企业运用税务筹划,合理合法减轻税负的第一步。首先要明确,实施税务筹划和偷税逃税之间是有本质区别的,税务筹划是在不触犯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和经营活动等的合理安排以达到减轻税负的行为,而偷税逃税很明显是通过违法行为来规避税负,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税务筹划的存在和发展,为纳税人节约税收开支提供了合法的渠道,有利于增加企业可支配收入,这在客观上减少了企业税收违法的可能性。二、税务筹划有利于节约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企业通过对经济活动事前的安排,在合法的范围内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不但承担了缴纳税款的义务,而且减少了企业经营成本,为企业继续扩大再生产提供了资金保障。企业的利润等于收入减去成本、费用,而税款作为收入的减项,对于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三、税务筹划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税务筹划作为企业理财的一个重要领域,目的是为使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企业要达到合法节税的目的,必须依靠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只有如此,才能使筹划的方案得到最好实现,因此,税务筹划有利于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在企业的决策方面,税收也起到一定的作用,比如说,两个企业有着相似的成本结构和经营管理条件时,哪个企业的税务筹划进行地科学、合理,将会极大地提高其企业竞争力。四、税务筹划有利于优化企业产业结构
企业根据税收的各种优惠政策进行投资决策、企业制度改造、产业结构调整等,尽管在主观上是为了减轻税收负担,但在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经济拉杆的作用下,逐步走上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的道路。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一家以软件研发为主要业务的科技公司,企业为一般纳税人,500万高额无票成本无法解决按照正常交税如下: 25%的企业所得税+20%的股息红利所得
企业所得税总税负=500万*25%=125万分红个税=(500万-125万)*20%=75万合计税负200万面对如此高的税负,我们该如何筹划呢?我们都知道企业有两种征收方式:查账征收与和核定征收 。采用核定征收的税负又是多少呢?筹划之后的税负:增值税+附加税+生产经营个税增值税=500万*1%=5万附加税=5万*6%=3000元生产经营个税=500万*10%*30%-40500=109500元合计税负=5万+3000元+109500元=162500元相比较多缴纳税负 200万-162500=1837500元
两者相比较进行税筹和未进行税筹,成本差异可能会达到36%甚至更多。这36%的差异可能就是能否抓住业务、能否让企业继续生存的重要因素。税务筹划是对税务政策的积极利用,符合税法精神。进行税务筹划使纳税人被动的纳税行为变成了一种具有主观能动性的行为,对征税机关来说,利用纳税人的这种积级性,不但抑制了偷税、漏税、逃税;而且方便了征税。从而鼓励了纳税人依法纳税,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企业如何做税务筹划企业做税务筹划方法如下:一、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选择投资地区与行业开展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投资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以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了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
区域税收优惠只保留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其它区域优惠政策已取消。
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等方面。
因此,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
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收入总额减计10%。
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在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方面进行了界定。
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
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农林牧渔业给予免税;对国家重点扶持基础设施投资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对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
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
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100%扣除,安置特定人员(如下岗、待业、专业人员等)就业支付的工资也给予一定的加计扣除。
企业只要录用下岗员工、残疾人士等都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分析哪些岗位适合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筹划录用上述人员与录用一般人员在工薪成本、培训成本、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差异,在不影响企业效率的基础上尽可能录用可以享受优惠的特定人员。
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开展税务筹划在有些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筹划。
例如,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后,遵循国际惯例将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作为界定纳税人的标准,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独立核算的标准不再适用,同时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汇总到总机构统一纳税。
不同的组织形式分别使用独立纳税和汇总纳税,会对总机构的税收负担产生影响。
企业可以利用新的规定,通过选择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
企业从组织形式上有子公司和分公司两种选择。
其中,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而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要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
企业采取何种组织形式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分支机构盈亏、分支机构是否享受优惠税率等。
第一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子公司形式,单独纳税。
第二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到总公司纳税,以弥补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的亏损;即使下属公司均盈利,此时汇总纳税虽无节税效应,但可降低企业的办税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第三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纳税可以用其他分公司或总公司利润弥补亏损。
第四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这种情况下就要考虑分支机构扭亏的能力,若短期内可以扭亏宜采用子公司形式,否则宜采用分公司形式,这与企业经营策划有紧密关联。
不过总体来说,如果下属公司所在地税率较低,则宜设立子公司,享受当地的低税率。
如果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他居民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
但子公司在所在国比分公司享受更多的税务优惠,一般可以享有东道国给予其居民公司同等的税务优惠待遇。
如果东道国适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积累利润还可以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而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所发生的利润与总公司合并纳税。
但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不允许境内外机构的盈亏相互弥补,因此,在经营期间若发生分公司经营亏损,分公司的亏损也无法冲减总公司利润。
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务筹划折旧是为了弥补固定资产的损耗而转移到成本或期间费用中计提的那一部分价值,折旧的计提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费用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所得税的多少。
折旧具有抵税作用,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所需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也不相。
因此,企业可以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收筹划。
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把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
在税率稳定的前提下,所得税的递延缴纳相当于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另外,当企业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时,延长折旧期限把后期利润尽量安排在优惠期内,也可进行税收筹划,减轻企业税负。
最常用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
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来的折旧额在量上不一致,分摊各期的成本也存在差异,影响各期营业成本和利润。
这一差异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第四十二条 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第四十三条 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税务机关在进行关联业务调查时,企业及其关联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十四条 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十五条 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低于本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税率水平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并非由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的,上述利润中应归属于该居民企业的部分,应当计入该居民企业的当期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