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价: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从租: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
两者相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的税负低,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负高。
例:某企业将A厂房(原值500万元,成新率60%),以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给一实业公司,租期为4年,月租金为12万元,承租方在租赁期满后即获该房产的所有权;将B厂房(原值800万元,成新率80%)作为投资,与一开发公司组成联营企业,合同规定,双方利润分红,共担风险。有关计算如下:
应纳税额的计算:
A厂房月应纳税额=12×12%=1.44(万元)
A厂房年应纳税额=1.44×12=17.28(万元)
B厂房年应纳税额=800×(1-30%)×1.2%=6.72(万元)
计征方法的税负比较:
A厂房按房产原值计算年税负率=17.28÷500×100=3.45%
B厂房按房产原值计算年税负率=6.72÷800×10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