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企业税务风险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5 17:26:06

范冰冰偷税被重罚超8亿!销毁会计凭证的已被抓捕,国家税务总局重磅出手!这个明星案例再次给各位会计、老板敲醒警钟!逃税、销毁会计凭证都将无处可逃。

这几天情报君和大家一样,一直在关注冰冰税案,除了范冰冰被罚8亿之外,其实情报君更关注税案背后的法律问题,特别是会计人员很容易触犯的一个罪名: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调查的结果以及处理: 一,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二,范冰冰所需补缴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加在一起,超过8亿。 三,范冰冰所受到的是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并没有构成犯罪。 四,范冰冰的经纪人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调查结果显示:范冰冰的经纪人因为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会计凭证、账簿一般都是由会计保管以及处理,此次会计人员到底有没有受到什么处罚暂未得知,但是大家很关心这些会计怎么样了?

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是会计人最容易触犯的一个罪名:会计人员稍有不慎、甚至莫名其妙、或者不知不觉就会深陷其中、触犯刑法,切记做好风险防范。 若此次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的是范冰冰公司的会计,会受到什么处罚?看完以下内容你就知道了。最新修订的会计法明确规定,做假账的、隐匿毁坏凭证等违法行为的会计将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第四十条)

1犯罪主体,这个罪名有2个犯罪主体: 1. 自然人犯罪,刑期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罚金; 2. 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处罚。 2犯罪构成,这个罪名构成的核心: 1. 隐匿。 2. 故意销毁。 注意1:无论行为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只要实施了隐匿、销毁会计凭证并且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都构成本罪。 注意2:对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犯罪对象,依法应当保存的: 1.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 3.财务会计报告; 4.其他会计资料。 4风险防范,作为财务人员必须做好风险防范: 提醒1:企业不要设置内外账、两套账。 提醒2:对于公司的财务资料,必须妥善保管到规定年限,切记销毁。 提醒3:做好日常会计交接,分清会计资料的保管责任人。 提醒4:对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毁损资料,必须做好证据说明。 提醒5:单位建立好内控,明确会计档案保管责任。 提醒6:企业要建立好电子档案的备份制度。 提醒7:会计档案要按照规定销毁。 法律依据1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故意隐匿、故意销毁有法定保存义务的会计凭证和账簿、财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2 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立案追诉规定(二)第八条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另外,今年4月,财政部正式宣布,将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就是说以后将建立税务诚信制度,会计违法的成本越来越高,企业被查会计人也难辞其咎!

加强会计人员信用档案建设(内容第三条) (一)建立严重失信会计人员“黑名单”制度。将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违法行为的会计人员,作为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列入“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披露相关信息。 (二)建立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范会计人员信用评价、信用信息采集、信用信息综合利用、激励惩戒措施等,探索建立会计人员信息纠错、信用修复、分级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会计人员信用信息体系。 政策十分明确,财务人的违法成本将越来越很高,虚开、挪用公款、贪污......都将被惩处。会计人必须坚守诚信,绝对不允许做假账、虚开发票、帮助企业逃税漏税,将会计职业道德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必修内容,大力弘扬会计诚信理念,不断提升会计人员诚信素养。

对于整天与钱财打交道的会计人员来说,经常会受到财、权的诱惑,如果职业道德观念不强、自律意志薄弱,很容易成为权、财的奴隶,走向犯罪的深渊。 希望各位会计人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

范冰冰逃税多少

2018年,税务部门共查出,范冰冰偷漏个人所得税和公司偷漏税,一共2.55亿元。

2018年5月28日,崔永元先后晒出几张演艺合同照片,合同中有范冰冰的名字,曝光合同约定片酬为税后1000万元。5月29日,崔永元其后又曝光称,再度曝范冰冰采用“大小”合同”,另行约定片酬为5000万元,两合同共拿走片酬6000万元,而实际上范冰冰只在片场演出4天。

之后双方展开唇枪舌战,互不相让,直到无锡地税介入调查。同年6月3日,税务总局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对范冰冰偷税、漏税事件展开调查。

2018年9月30日,江苏省税务局依法已向范冰冰正式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将追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收到上述处理处罚决定后在规定期限内缴清。至此,范冰冰偷税、漏税被官方证实,需要补缴税款共8.84亿。

事件评价

我们价值观的蜕变,过度追星,人为把一个人太高了。范冰冰之所以那么火,原因在于,我们扭曲的追星观念,不是一个正常形态去追求明星,而是见到明星就心潮澎湃,太高看了明星,过度追星,导致我们的三观被扭曲,粉丝如此,那么,也会影响到你所追求的偶像。

范冰冰为什么偷税漏税。

随着上海市税务局对郑爽开具2.99亿元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的处罚,一段时间的娱乐圈“大地震”告一段落。许多人不由想起了三年前的“范冰冰案”,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需补缴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共8.84亿元。范冰冰、郑爽偷税金额巨大,为何不判刑?下文为您详细解读。

范冰冰案情分析

范冰冰案的纳税主体涉及个人、工作室、关联公司

税务部门依法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范冰冰案罚款倍数

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

郑爽案情分析

郑爽案个人是主要纳税主体

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

郑爽案罚款倍数

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郑爽案中,考虑到郑爽偷逃税案件发生在2018年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以后,主观故意明显,区分其不同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依法从严进行处罚。其中,对改变收入性质偷税部分,处以4倍罚款;对收取所谓“增资款”完全隐瞒收入偷税部分,由于情节更为严重,处以5倍“顶格”罚款。

不作刑事案件的法理依据

补税——理所当然

税法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加收滞纳金——情理之中

税法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罚款——于法有据

税法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追究刑事责任——须视情节

(1)刑法规定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注:司法解释对此确定“5万元以上”)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关键事项

①偷税主体:纳税人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扣缴义务人;

②偷税手段:欺骗、隐瞒;

③主观意愿:必须是“故意”;

④关于结果:必须导致少缴税款。

(3)豁免条款

①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注:不适用免追刑责豁免条款的情形:如果“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则不适用“免追刑责”条款。)

②《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30号)规定:“对未采取欺骗、隐瞒手段,只是因理解税收政策不准确、计算错误等失误导致未缴、少缴税款的,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不定性为偷税。”

③《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规定:“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联合惩戒

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对达到一定金额的涉税违法案件信息予以公布,并联合多部门进行联合惩戒。

结语和启示

综上所述,虽然范冰冰和郑爽案处罚金额较大,也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但由于豁免条款的存在,未被判刑具有其法理性。(尤其是《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强调了很重要的一点,这也是郑爽没有受刑事处罚的关键: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由这两位明星的案件,普通人也可以得到一些重要启发:

限期内没有缴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将根据《刑法》规定,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

一旦公安机关提起公诉,又证据确凿,行为构成逃税罪,法院将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

企业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时,一定要态度端正,及时补缴税款滞纳金、缴清罚款,一旦移交公安机关便会面临更严重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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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被发8亿是因为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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