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石化加油卡一般是充值后开具发票,不是每次加油单独开具发票。
加油卡开具发票按充值方式和加油卡类型,对照如下:1、网银充值-普通发票加油卡:充值成功24小时后(部分省市48小时后),携带加油卡主卡至发卡地市的任一售卡充值网点补开普通发票。
网银充值-增值税发票加油卡:按原增值税发票开具办法,待客户加油消费完充值款后,再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充值卡充值:充值卡在销售环节开具普通发票,因此用户使用充值卡办理加油卡充值不得开具任何发票。
网点充值:充值成功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开具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办法》第十九条所称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是指下列情况:(一)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二)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加油怎么开票一般加油站都开具的是专用的加油发票,要加油实际发生以后才开具条件,一般是一次加油一结账,然后开票的。
根据《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第十二条规定: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开具普通发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可以按照加油卡的回笼记录,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加油卡怎么开发票《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2年第2号):
第十二条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预售单位”)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帐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开具普通发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与预售单位结算油款时,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根据实际结算的油款向预售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