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忘记申报可采取方式如下:1、网上申报的,税款直接从软件上申报,稍后收取申报回执及付款回执,以此证明你已申报且缴税成功,付款回执可作为原始凭证记账。
手工申报的,税款一律在税务局的征收大厅申报,税务局打印出缴税凭单后,交纳税银行扣款,回执联作为原始凭单记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
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个人所得税没有申报怎么办我们知道国家是有征收税款的权利的,作为纳税人应该要按时缴纳税款,但是也有出现逾期没有申报的行为,那么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就由我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一、个人所得税没有申报怎么办 1、个人所得税全部漏报的需携带资料前去地税局补申报。 2、需携带的资料有: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明、盖有公章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3、漏申报个人所得税需要缴纳滞纳金。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个人所得税如果没有及时去申报的话是会产生一定的滞纳金的,所以千万不要忘记了。
个税没有申报怎么办个人所得税忘记申报可采取方式如下:1、网上申报的,税款直接从软件上申报,稍后收取申报回执及付款回执,以此证明你已申报且缴税成功,付款回执可作为原始凭证记账;2、手工申报的,税款一律在税务局的征收大厅申报,税务局打印出缴税凭单后,交纳税银行扣款,回执联作为原始凭单记账。
去税局前台补申报和缴纳滞纳金;携带的资料有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明、盖有公章的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或者提交预扣、纳税申报表的,确实很困难需要延期,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在规定的期限内,经税务机关批准,在批准的期限内。
纳税人因不可抗力无法如期处理纳税申报单或者提交预扣、收税报表的可以推迟处理;一旦不可抗力情况消除,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并予以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