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具体体现为:1、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2、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_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有: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
综上所述,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_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预扣预缴个税的计算公式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示例说明:
王丽2019年每月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扣除为4500元,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额度2000元,假设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对应预扣率表可以得出,王丽前三个月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
1月份:(30000_5000-4500-2000)×3%=555元;
2月份:(30000×2-5000×2-4500×2-2000×2)×10%-2520-555=625元;
3月份:(30000×3-5000×3-4500×3-2000×3)×10%-2520-555-625=1850元;
上述计算结果表明,由于2月份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0元,已适用10%的税率,因此2月份和3月份应预扣预缴税款有所增加。
扩展资料
居民个人预扣预缴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按以下方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见附件1)。
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由居民个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上述公式中,计算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所得税预扣法
预缴增值税计算公式是怎样的?企业发生异地不动产出租业务或者不动产转让业务时,一般需要预缴增值税。
那么预缴增值税税款,具体应怎么计算?预缴增值税如何计算?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注意: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
预缴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预缴增值税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月末: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月末结转增值税会计分录1、结转进项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结转销项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3、结转应缴纳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4、实际交纳时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结转进项税额类的科目相关发生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款)结转销项税额类的科目相关发生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