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不开对公账户也可以办理零申报,但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需要在税务局办理网上申报系统的登录账号和密码;
需要在当年度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底前进行申报,如:
第一季度:4月30日前申报
第二季度:7月31日前申报
第三季度:10月31日前申报
第四季度:次年1月31日前申报
零申报是指纳税人该期间内无应税销售额、无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情况下进行的一种申报形式。
具体步骤如下:
到当地税务局领取网上申报系统的登录账号和密码;
登录网上申报系统,选择纳税期间,点击零申报功能,填写相关信息,最后提交;
确认提交成功后,及时打印或下载《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扣缴凭证》。
原因解释:
个体工商户是以个人身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其纳税义务与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相同,按月或季度向税务局申报并缴纳所得税。因此,不开对公账户也可以办理零申报,但需要在税务局登记并办理网上申报系统的登录账号和密码,遵守税务局规定的申报期限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