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分录怎么写?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分录如下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由税局根据单位所在行业确定核定的一个比例.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收入*应税所得率*所得税税率.计提所得税的账务处理是,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是,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计算本月应交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缴纳税金: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结转时:借:本年利润贷:所得税费用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企业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确定的,计算公式为: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企业当期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情形有哪些?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情形:1、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2、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3、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4、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5、账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上述整理的内容说明,是我们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分录怎么写?"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如果你们的企业采取的是核定征收的方式,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分录就可以按照上面的来处理.这里我们也可以了解一下,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情形.。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怎么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怎么做?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税务机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率或者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核定其应税所得率:(一)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二)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三)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率是: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税务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所得税税率,应税所得率各地各行业不同在5%至15之间.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第四条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率或者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第六条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般企业企业所得税率25%,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率20%,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率15%)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小规模纳税人不一定就是核定征收企业.企业所得税目前有两种征收方式:查帐征收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查帐征收:适用财务会计核算规范的企业,按收入减成本费用后的利润找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是对能够正确核算收入而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的企业适用.小规模纳税人也要建账.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建立总账、各种明细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小规模纳税人也要交年报.核定征收适用于哪些企业?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征收:1、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薄的;2、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需未设置账薄的;3、擅自销毁帐薄或_不提供纳税资料的;4、虽设置帐薄但帐目科目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的.核定征收企业可以按照税务核定的项目开具发票.。
增值税核定征收,会计如何做帐?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率或者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其应税所得率:
(一)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
(二)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
(三)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
纳税人不属于以上情形的,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
此,对于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分包确认收入,可以这样做: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扩展资料按照每月实际收入、成本、费用入账;其次每月底根具当月实际营业收入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最后每月再根据当月实际取得总收入(包括主营、其他业务;开票的、不开票的收入,营业外收入)乘与5%计提所得税,下月初申报。
定征收税款是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简称核定征收。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帐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帐簿的;
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
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
帐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帐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
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主营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