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废钢企业税务筹划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6 06:58:16

废钢回收行业类企业可以在园区注册公司,将企业销售结算业务放在新公司,新公司缴纳的每一笔税金增值税税金均可享受高达90%的税收返还政策,企业所得税核定1%。

税务筹划的核心是:遵守税法、不违反税法,并在纳税行为发生前,进行规划、设计、安排,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寻找税收洼地,企业依法依规纳税,合法享受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法律分析:企业纳税筹划有以下方法:1、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选择投资区域和产业。2、合理利用企业组织形式进行税收筹划。3、充分利用税法和税务文书的规定。运用这种方法进行税收筹划,要求企业充分了解国家税收政策。4、充分利用财务会计制度,转移税收负担。5、税务筹划是利用开支扣除准则的选择来进行的。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国家鼓励发展某些行业、地区和产品,在税收方面对资源配置作出特殊优惠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增值税纳税人筹划法

税收筹划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单项税种的纳税筹划,仅就个别税种进行节税筹划;另-种是综合性的纳税筹划,它不局限于个别税种税负的降低,而是对企业的全部纳税额进行总体筹划,实现总体税负最小化。本文拟就企业经营组织形式和出口退税方面有关增值税税收筹划提出一些方法和设想。

企业经营组织形式的增值税税收筹划

在钢铁生产、加工企业与机械制造、加工企业的原料中,废旧钢铁占有相当比例。

废旧钢铁的来源主要有两条供应渠道:一是从专门的废旧物资经营企业购入,二是从回收废旧物资的个体户、个人直接收购。前者可以按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开具的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依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但往往价格较高;后者无法取得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但其价格较低。如果企业全年耗用的废钢铁数量很大,收购金额很高,可考虑成立一个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实行独立核算,负责向个人收购企业需要的废旧钢铁,企业再按市场价格购入,就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78号)文件规定: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同时,规定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照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通过增值税税收筹划,企业可将

原来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变成可抵扣,从整体上降低了增值税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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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纳税筹划有哪些具体方法

1、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选择投资区域和产业。2、合理利用企业组织形式进行税收筹划。3、充分利用税法和税务文书的规定。运用这种方法进行税收筹划,要求企业充分了解国家税收政策。4、充分利用财务会计制度,转移税收负担

如何给企业做税务筹划

一、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选择投资地区与行业开展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投资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以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了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

企业税收筹划有哪些方法

常用的一些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工作量法等等,不同的方法计算出来的折旧值不同,分摊的成本也就不同,进而各期的营业成本和利润也不同,所以各企业应该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根据折旧方法来完成税收筹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