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企业2022年上半年生产经营状况、对税费优惠政策感受、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及对2022年下半年生产经营的预期。
根据查询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网显示,税收调查包含企业生产经营调查问卷表,企业调研表,要求每个调查企业填报,该表主要为了解企业2022年上半年生产经营状况、对税费优惠政策感受、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及对2022年下半年生产经营的预期,调查企业应如实填报相关内容。
2022全国税收调查表怎么填填报对象
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全国税收调查的对象由重点调查企业和抽样调查方式选取部分企业参与调查,被选中的企业将会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的通知。
填报时间
税收调查填报工作从8月底开始,一直持续到9月中旬为避免数据报送导致的网络拥堵,建议尽早填报。
填报方式
(一)浏览器选择
由于应用兼容性问题,请确认使用的是IE浏览器进行填报。
(二)登录方式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税收资料调查企业数据采集”--“在线填报”。也可通过厦门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登录或搜索“税收统计调查数据采集”模块填报税收调查数据。
如果是第一次使用本系统或报表插件需要升级时,系统会提示自动下载并安装插件。插件正确安装后,系统就会在新的IE窗口中打开报表。
填报内容
税收调查共需要填报四张报表,分别是信息表、调查问卷表、企业表、货物劳务服务表。请依次填写上述报表,避免出现逻辑关系错误。
其中,企业表、货物劳务服务表填报2021年度累计数据,税收申报数据请根据所属期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各类申报表中的累计数据填写,已缴纳税收数据根据2021年度实际缴纳数据填报;调查问卷是为了解企业2022年上半年生产经营状况、对税费优惠政策感受、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及对2022年下半年生产经营的预期,均为选择项。请按照指标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地填报调查。
为减轻您的填报工作量,本年度上线了征管数据自动取数功能,在信息表和调查问卷表填报完毕后,点击填报页面中的【读入征管数据】,即可读取申报数据,数据读入后,请进行核实,对错误数据进行修改并补充缺漏,如职工人数等。
国税企业减免税调查表怎么填?《企业减免税调查表》填报说明
调查范围
企业范围界定。所有法人企业,都在减免税统计调查范围内。包括已确认享受减免税的法人企业和未享受减免税的法人企业。
减免税概念界定。减免税指税法规定对某一部分特定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包括税率式减免、税基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类。具体包括已申报已审批、非申报非审批的征前减免和退库减免。其中,征前减免包括所得税加计扣除减免、欠税抵顶减免、对个体工商户提高起征点减免等;退库减免包括税务部门审批办理的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财政部门审批办理的流转税先征后退减免。2010年减免税调查中,还包括了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税式支出。不包括出口退税。
减免方式界定。此次调查的减免税具体分为征前减免和退库减免两大类。“征前减免”指未征收入库而直接减免的税款,包括欠税抵减;“退库减免”指已征收入库但通过审批办理的退库减免,包括由税务部门审批办理的即征即退减免、税务部门其他退库减免和财政部门审批办理的流转税先征后退减免。
税种范围界定。此次调查只涉及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的各税种,包括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的契税、耕地占用税,不包括关税、船舶吨位税、海关代征的进口产品税收,也不包括各种非税收入。
表列项目解释
“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按税务登记的相关内容填写;“登记注册类型(代码)”、“所属行业(代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如企业有多个主营项目,则按其当期实际减免税数额最大的行业填列。
“当期销售(营业) 额”为企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当期利润总额”为税前利润,以上均从企业利润表产生。
“当期应缴税金”和“当期实缴税金”根据企业财务数据填报。“当期应缴税金”指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各项税金;“当期实缴税金”指企业当期实际缴纳的各项税金,包括缴纳以前年度欠税。表中“当期应缴税金”和“当期实缴税金”应分别根据国税、地税征管税种,加总后填报。
本表“当期实际减免税额”指当期企业实际享受的减免税。其中“征前减免”指未征收入库而直接减免的税款(含抵减);“退库减免”指已征收入库但通过审批办理的退库减免,包括由税务部门审批办理的即征即退减免、税务部门其他退库减免和财政部门审批办理的流转税先征后退减免等,已审批,但当期实际未退库(或抵减)的,不统计在当年。
“企业享受减免税起始时间”,指纳税人享受某项减免税政策的起始年度。如某项减免税政策的法律规定有效执行年度为2001年起,而某纳税人从2005年开始享受这项减免优惠政策,则在该栏应填“2005年”(不填月份)。
填表方法
《企业减免税调查表》由所有法人企业纳税人分户填报。若企业纳税由国、地税共同管理,则需根据国、地税所管税种,分别计算,分别向国、地税机关填报。
享受减免税的企业纳税人填报《企业减免税调查表》时,应对照《减免税分类及代码表》,并根据所享受的具体减免税政策,逐项计算、逐项填报。首先,应确定所涉及的减免税税种;其次,确定该税种下所涉及的减免项目大类和小类,以及具体的减免税政策文号和减免代码;最后,根据具体减免税政策规定,计算后填报。
如某企业享受多项减免税政策,有的政策涉及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多个税种,填报时,应分别计算以上各税种所涉及的具体减免税政策的减免税额,然后在《企业减免税调查表》的“项目”纵栏下分行逐项填报。
不享受减免税的企业纳税人,须填写“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两项,其他项目填“无”,将《企业减免税调查表》交回主管税务机关。
《企业减免税调查表》的“项目”纵栏,只须对照《减免税分类及代码表》填写相关的减免代码,不须填写具体的文件名称或文件号。
《减免税分类及代码表》对目前实行的减免税政策进行了列举,并在有关税种下分为若干减免税项目,供计算填报时参考。同时在每个税种下都设置了“其他税收优惠”项目,以备补遗。如果企业所享受的减免税政策未被列举,请将该减免税额填入相关税种下的“其他税收优惠”项目。
征前减免税额计算公式
为便于对征前减免税额的计算,现列举一些基本计算公式,供参考。
(一)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正常征收时
免征税额=免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同行业税负率(或全省平均税负)
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时
减征税额=货物销售额/(1+适用税率)*同行业税负率(或全省平均税负)-货物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货物销售额/(1+适用税率)*同行业税负率(或全省平均税负)-货物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0时无意义。
小规模纳税人
免征税额=免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其他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优惠
减征税额=应纳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优惠
减征税额=含税销售额/(1+3%)*(3%-2%)
(3)纳税人销售旧货,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优惠
一般纳税人的减征税额=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的减征税额=含税销售额/(1+3%)*(3%-2%)
(二)消费税
从价征收 减免税额=销售额×税率×减免幅度
从量征收 减免税额=减免数量×单位税额
(三)企业所得税
税额式减免方式下
减免税额=应缴所得税额×减免幅度
税率式减免方式下
减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法定基本税率-适用税率)
税基式减免方式下
对于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免税所得,企业应按照25%或其他适用税率,一律转化为减免税额后填报。鉴于所得税税前扣除内容很多,有些政策文件是按行业甚至按企业下发的,难以一一把握,难以给出统一的计算公式,应根据实际情况,由纳税人自行填报。
(四)营业税等地方税种
税额式减免方式下
房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减免税额=应缴税额×减免幅度
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减免税额=减免计税依据×适用单位税额
税率式减免方式下
减免税额=计税依据×(基本税率-适用税率)
税基式减免方式下
减免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