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增项申请办理程序 :
申请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
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省建管局核准后打印资质证书。
资质升级办理程序:
申请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同意后上报省建管局; 3. 省建管局核准后领取资质证书。
提交材料明细:
建筑业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 (二)、综合资料(第一册): 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资质证书正、副本; 3. 章程;
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审计报告);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法人证书;
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或租赁、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混凝土预制构件、预拌商品混凝土等可不提供);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申请特级资质的,按《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相关条款提供材料。
还应提供反映近期的资产状况的财务报表
(三)人员资料(第二册):
建筑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新成立提供资格证书),按一、二级顺序填写;
建筑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6个月的缴费收据,新成立不足6个月的提供营业执照批准后的所有月份的缴费收据和全部人员的个人养老保险手册);按照工程、经济、会计、统计顺序,由高级到中级再到初级依次填写,专业填写所学专业或现从事专业; 3. 部分资质标准要求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第三册): 1. 工程照片(6寸彩照)、中标通知书、工程;
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应体现技术指标); 3. 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图纸资料,反映造价指标的经注册造价师审核的工程决算资料等。
(五)对申请改制、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资质的,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列入第一册综合材料):
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与原资产、人员、工程业绩的分割情况); 2. 改制、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或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 改制、分立应提供改制、分立前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4. 合并应提供合并前各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及最新合并报表; 5.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六、提交材料要求
《建筑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资料一套。其中涉及到铁路、交通、水
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资质申请表》二份、附件资料一套。
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核对提供的资料原件,原件由保存。资质许可机关正式受理后,所有资料一律不得更换、修改、退还。
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有质疑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必要时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请说明,建议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申报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资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确。
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办理时限:
随时受理,材料符合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山西省劳务公司办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准备什么资料劳务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提供以下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6)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
(7)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8)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
(9)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10)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山西建筑资质新规法律主观:一、建筑施工 工程总承包 资质数量未变,仍为12个。 二、专业承包资质有原来的60个变为36个。 三、劳务分包资质不再分类别和等级。 四、工程业绩定义发生变化: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揽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五、“企业主要人员”年龄限60周岁以下,且企业主要人员包含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及技术工”。 六、所有的资质名称中去掉“企业”两个字。 七、资质标准对企业资产考核的要求不在包含“注册资本”,只对“净资产”提出要求,且要求都比以前标准有所提高。 八、 建筑工程总承包 特级资质标准不包含在本标准中。 九、资质标准不在对企业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进行要求,只对技术负责人提出要求。 十、企业对人员的要求中增加“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技术工”等的数量要求。 十一、工程业绩中施工类型减少(将部分类型合并),同时对类型数量要求减少。 十二、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名称变化统计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冶金工程总承包资质” 3、“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4、“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机电工程总承包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