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是每家公司应履行的法定义务,今天给大家介绍下,深圳新公司纳税申报应该怎样办理,提供给大家参考。纳税申报是每家公司应履行的法定义务,今天给大家介绍下,深圳新公司纳税申报应该怎样办理,提供给大家参考。
深圳新公司纳税申报登记
纳税登记通俗来讲,就是纳税人在去税局登记报道;
法律规定,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天之内,带上相关证件和材料去税局办理税务登记;
税局收到企业的相关材料后自申报日起30天之内审核并发给单位企业税务登记证。
确定深圳公司的纳税标准以及征收方式
税务认定就是确认纳税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确认企业征收税款的方式是什么,是查账征收、核定征收还是代扣代缴等,这些都是单位和税局共同决定的。
深圳公司购买发票和税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经核税的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购买税控盘零购发票,依据公司业务开具发票了。
报税的方式一般分两种:上门申报和网上申报:
上门申报也叫直接报税,非常常见的就是企业外派财务携带相关材料亲自到税务部门去填报各项税单,然后缴纳税款。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公司适用网上申报的方式,通过进入网上办税服务厅官网后填写企业相关纳税信息,报送税款,按时扣款即可。
完税证明资料
在企业成功纳税以后,在税务大厅可以收到完税凭证,网上报税可以去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要求提取完税证明。
深圳税务怎么注册深圳税务注册如下:1、先去银行开户,并签订扣税协议。
事实上,很多涉及到税务的事项办理,都是需要有对公户,才能顺利开展的;2、税务报到,填写公司的基本信息;3、领表、填表、报送税务登记表;4、报送资料。
包括深圳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等印鉴、开户银行帐号证明、生产经营地址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协议复印件、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5、办理纳税磁卡。
需要的材料如下: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只需出示给税务局看下,复印件需3份并加盖公司公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只需出示给税务局看下,复印件需3份并加盖公司公章);3、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4、填写税务注册登记相关表格;5、公司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6、注册地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协议复印件各三份(需加盖出租方公章,租赁协议需贴印花税);7、会计人员上岗证、身份证复印件三份,照片一张;8、其它所需材料。
个体的如下:(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只需出示给税务局看下,复印件需3份并加盖公司公章);(2)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3)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协议复印件各三份(需加盖出租方公章,租赁协议需贴印花税);(4)填写税务注册登记相关表。
综上所述,注册深圳公司,领取了营业执照,还需要去办理一些税务方面的事项。
其中就包括税务登记。
按照规定,公司注册好后,必须要在领取营业执照30天内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其次是办理好税务登记证后要在15天内,需要办理财会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
【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在深圳注册公司后,办理税务登记手续需要哪些手续”企业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证须知: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证。
办理税务登记证须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工商部门表格)
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监督局颁发)
负责人身份证及任命批文;
经营场地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等);
总机构国、地税证和总机构章程;
总机构验资报告;
会记证及其身份证;
总机构《批准证书》(指外资分支机构);
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内(外)资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须知: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证。
办理税务登记证须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工商部门表格)
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监督局颁发)
法人身份证;
经营场地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等);
公司章程及主管部门批文或有关协议;
验资报告;
会记证及其身份证;
《批准证书》及商务局批文(指外资企业);
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个人独资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须知: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证。
办理税务登记证须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工商部门表格)
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监督局颁发)
负责人身份证;
经营场地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等);
会记证及其身份证;
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其他单位办理税务登记证须知: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证。
办理税务登记证须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及许可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监督局颁发)
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任命批文;
经营场地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等);
会记证及其身份证;
注册资金证明;
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