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下一步就是拿处罚书到税务大厅办理交款事宜,带公章填写一份缴款书,税务局通过银行划转税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五十七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电子税务局缴纳罚款在哪里交亲亲您好,电子税务局缴纳罚款流程如下:1.首先登录电子税务局,登录之后,进入到系统主界面,点击申报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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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页面左边的清缴税款之后,页面会弹出,企业应该缴纳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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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处罚罚款如何收缴税务行政处罚的罚款应当由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
转账缴纳罚款需要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和出纳章等银行预留印章。
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对偷税漏税的,税务机关除补征税款和滞纳金外,还可以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可分为当场收缴罚款、专门机构收缴罚款和强制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