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12 05:41:11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 文件规定: 八、关于房产不在一地的纳税人,如何确定纳税地点?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房产不在一地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座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15号文件规定: 十四、关于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如何确定纳税地点 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如何确定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因此,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不一致,原则上应当分别向房产、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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