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残保金都是按年申报。按年申报缴费期为每年8月1日至11月30日,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申报缴交上年度的保障金。当年新登记注册的 用人单位应当于次年的申报缴费期内申报缴纳保障金。
新疆残保金按季申报,按季缴纳。季度终了后15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税务局申报缴纳残保金。申报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认定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季申报时,填写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资总额的四分之一)。
具体申报要求建议咨询当地主管机关,以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