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15条,需要领取和购买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持税务登记证、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按国务院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取和购买手续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收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定收购发票的种类、数量和方式,并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发票收购书。单位和个人在领取和购买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的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检查。
扩展知识:1、暂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凭当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到工商税务机关购买发票。
担保人同意为收到购货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的,应当填写保函。担保的内容包括:担保对象、范围、期限和责任等相关事项。
购票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税务机关申请鉴定发票的真实性。受理申请的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并负责认定发票的真实性;如难以识别,可提交发票监管税务机关协助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