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相关材料后,上传电子材料报单位审核,并生成《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及《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纸质材料各1份。
单位审核。由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核。
评委会受理。省人社厅将按照系列、专业和级别关系分配至相关评委会办事机构,并以以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申报人受理等相关情况。
组织评审。评委会办事机构按照评审权组织答辩评审。
结果公示。由评委会办事机构和省人社厅对通过人员在申报系统中进行集中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