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发生跨区项目,应向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待税务机关认定个人所得税税种后,可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操作步骤请见下文内容。
企业必须先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并且确保代扣代缴个税税种已经由税务机关认定通过。
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点击单位办税并完成登录。
选定办理企业,点击办理个税业务。
进入个税办理页面,点击立即办理。
与常规个税申报步骤相同,按照信息采集、申报、缴税的步骤完成跨区项目的个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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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个税预交如何申报先去电子税务局上面办理“跨区域扣缴义务人登记”; 2.然后再联系当地的管理分局(专管帮忙操作)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税种认定; 3.上述办理成功后,拨打所属税务大厅的电话号码,获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的登陆密码,此密码有效期为7天; 4.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选择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个税(步骤与正常的工资薪金申报一致)。
异地施工个人所得税在哪里申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规定:“一、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建筑安装业省内异地施工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参照本公告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