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怎么征收增值税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04 21:13:03

  委托代销分为两种:  一、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商品,受托方只收取代销手续费,并且该代销手续费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这一种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视同销售,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二、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商品,受托方只收取代销手续费,并且该代销手续费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纳税义务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当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企业在委托代销货物的过程中,无代销清单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  (一)纳税人以代销方式销售货物,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  (二)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视同销售实现,一律征收增值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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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时,按协议售价反映销售收入,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然后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受托方代销手续费,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