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筑修复公司资质证书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10-24 07:03:54

关于河北资质最近无法申报问题解答

最近小赋收到很多私信,都是来自河北的朋友,都是在问小赋为什么河北的资质现在无法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和“住建行业建筑业企业资质数据维护”入口进不去。

为了给朋友们最准确的答复,小赋这几天一直冲浪在河北的相关资讯网、政府网上,终于让我找到了原因。原来跟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政务服务系统的升级有关。

相关公告:法人用户统一通过省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进入工商注册地分厅后,选择相应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市级审批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等企业资质。原省政务服务网“法人服务”栏目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和“住建行业建筑业企业资质数据维护”入口于2020年12月10日关闭并定于2020年12月20日启用。

以下是正式官方文件,请仔细阅读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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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政务服务系统的公告

按照省“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工作要求,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政务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垂管系统”)已升级完成,实现了全省建筑业、房地产开发、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等企业资质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电子证书发放等功能,定于2020年12月20日启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于申报入口

  法人用户统一通过省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进入工商注册地分厅后,选择相应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市级审批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等企业资质。原省政务服务网“法人服务”栏目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和“住建行业建筑业企业资质数据维护”入口于2020年12月10日关闭。

关于实名认证

  申报企业资质资料中涉及的人员只需实名认证后,与企业建立劳动聘用关系即可。取消刷身份证实名认证的方式,采用“冀时办”微信小程序人脸识别实名认证或省政务服务网用户中心“支付宝实名认证”的方式。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前,无需再办理企业、人员、业绩信息初始数据入库和数据维护工作。

关于许可申请

  (一)无纸化申报。按照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一次不用跑”要求,通过省一体化垂管系统办理企业资质申请,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人无需再打印报送带条形码的纸质材料。各地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审批的部门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纸质案卷。电子行政文书自动发至省政务服务网“用户中心”,电子证书自动发送到省政务服务网“法人服务”的资质栏目。

  (二)信息填报要求。申请行政许可事项,首先需下载相关事项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转换成PDF格式文档上传到相应的申报材料目录下,再依次按目录及材料要求上传所需的其他附件材料,然后通过“在线填报”录入审查所需关键信息。网上填报信息时要及时保存,防止数据丢失。关键信息录入时注意以下事项:

证书信息采集。证书信息为当前所持最新版本的电子证书内容,由系统自动调取,个别企业证书信息不完整或证书信息错误、无法调取的,需联系审批部门进行维护确认。首次申请或办理初始注册业务时,仅需按提醒录入必要的信息。

其它关键信息采集。用户对人员、业绩等其他关键信息的录入,要与申报电子表格中的信息和录入顺序保持一致。

  (三)自助办理。我厅对部分简易许可事项实行自助办理(清单见附件)。法人用户登录省政务服务网,进入“法人服务”资质栏目的“自助办理”模块,在“事项列表”栏目选择相应事项进行办理,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系统与相关信息比对后,对符合许可要求的将直接自动生成证书,不再需要审批人员的干预。

  (四)其他申报说明。填报部分材料保存后关闭页面未提交的,再次填报时,请进入政务服务网“用户中心”,在“我的草稿”栏目,选择已创建的案卷继续填写。若在“行政许可”栏目点击“在线办理”,将重新创建案卷。一个政务服务事项(主项)下只能申报一个案卷,待当前案卷办结后才能申报其他案卷;案卷材料内容不完整、需补充材料的,由审批部门进行“补齐补正”操作后,申报人可通过政务服务网“用户中心”—“我的办件”栏目,对案卷材料补充后重新提交。

关于电子证书

  通过省一体化垂管系统审批颁发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等企业资质证书(证书模板参见《关于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实行电子证书的公告》〔2019年第22号〕)统一使用省政务服务网电子签章系统核发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分为批准件和使用件。其中:批准件用于宣传、展示等非经营性活动;使用件用于承接工程或咨询服务等经营性活动,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一)证书申领。法人用户可登录省政务服务网“法人服务”的相应栏目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批准件实行即批即领,申领使用件需填写使用用途、使用期限等随用随领。申请电子证书使用件时应当准确、规范填写使用件用途。填写用途与实际用途不一致或者超过使用期限使用的,使用件无效。

  (二)使用验证。企业在进行招投标、承接工程项目等经营活动前,应当主动出示电子证书使用件。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通过反馈信息查看资质(资格)的状态和详细信息。证书信息变更后,将随之生成新的二维码。扫描历史版本的电子证书二维码,将提示电子证书的相关状态信息。

  (三)证书过渡。市级核发的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仍然可使用,暂不换发电子证书,新办理业务通过后自动核发电子证书。

关于技术咨询。系统使用有关问题,可在厅网站“业务系统”页面“系统使用必读”栏目中查阅下载系统操作首次和常见问题解答。

  特此公告。

  附件:自助办理事项清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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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筑资质都要求什么

首先建造师,工程师,技工证这些人员证书必须配备。

按照相应的资质标准配齐。

有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

有一定的办公场地。

满足以上条件基本就可以办理建筑资质了

河北省:建设工程资质证书统一延期 直接申请二级资质

凤凰网房产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明确建设工程资质的有关事项,推动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由我省各级行政审批机关(含雄安新区、自贸区有关片区、有关国家级开发区)核发的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资质证书,凡有效期在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无需办理证书延续审批手续。省级、市级行政许可审批机关核发的符合延期条件的证书,自2022年12月1日起,企业可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重新下载延期后的电子证书。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新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

企业资质申请资料报送端口:河北政务服务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新申请/增项报送。

承接省审批权限委托下放的石家庄市,省自由贸易区雄安片区、大兴片区、曹妃甸片区、正定片区,其申报端口由当地进行明确。

《通知》强调,申报企业要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加大核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对发现申办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告知承诺事项不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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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筑资质证书办理?

建筑资质当然要去当地的住建厅办理了,不过需要准备很多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