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指标填报说明如下。
1.企业主代码企业主代码是重点税源监控系统唯一的企业识别码,由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前6位)加企业法人单位代码(9位或12位)组成。要求按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上的代码填写。如果一个企业法人在两个以上行政区域内独立纳税的,应按其不同的纳税登记识别代码分户填报。
2.企业名称要求按企业税务登记证上的企业名称的全称填写,不得简化。
3.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代码执行国家统计局标准(GB/T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凡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的,以主要经济活动内容填报。
4.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类型代码执行国家统计局《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