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企业符合条件的股权(权益)性投资损失,应依据下列相关证据认定损失,其中第二种情况就是有关被投资方破产公告、破产清偿文件。
注销税务 去注销国税和地税。缴销发票和税控软件、设备等 如果没有注销,企业负责人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肯定会发现的,只要你过了税期没有申报就会追查),曾经见过,找不到企业负责人就追查该企业会计和出纳的。最好尽快处理,不然多交罚款就更不值得了。二、注销公司流程: 先到国地税所办理国地税的注销手续,然后拿着国地税的注销单去工商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 注销公司可能要涉及到查账问题! 具体步骤如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清算的步骤: 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1、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 2、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馀财产; 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费用;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缴纳的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五、分配剩馀财产。六、终结清算工作。 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经过上诉的一些介绍,关于企业倒闭后税务怎么办这个问题应该也有了一定的了解,这些都是生活中常见的一些法律,我们应该给予重视,因此,懂法守法爱法是很必要的。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欠税行为,增加自己的损失之类的。
公司破产税务如何处理法律主观:问: 公司 破产,报表上有库存商品,短期借款,应收应付,税务上怎么处理,可以注销吗,破产程序怎么走? 小编解答:财税〔2009〕60号就企业清算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进行了规定: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具体的请您详细阅读该文。 纳税 人发生以下情形的,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报,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一)因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 注销登记 前; 报送资料: (一)《纳税人涉税事项注销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二) 税务登记证 正副本和其他税务证件; (三)《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原件及复印件(工商 营业执照 被吊销的报送); (五)非居民企业报送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六)税控专用设备(纳入税控系统的 一般纳税人 报送); (七)单位纳税人报送:1.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纳税人注意事项: (一)涉及 出口退税 的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先办理出口退税资格认定注销手续。 (二)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完成财产处置工作,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三)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当月要完成防伪税控注销一般纳税人报税工作。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如何办理税务注销登记法律主观: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一、申请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它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或迁出主管税务机关管辖地的,在办理工商登记注销前或终止日起十五日内或迁出前,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DJ012)。1、纳税人持填写完毕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DJ012),到税务登记受理环节,办理以下手续:(1)持《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FP016)或《普通发票领购簿》(FP018)和空白发票,办理缴销发票及《发票领购簿》;(2)清缴税款;并提交以下资料:(1)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它有关证明文件;(2)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3)税务机关原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4)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二、受理、审核税务登记受理环节受理纳税人填写完毕的表格,审阅其填报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所附资料是否齐全。对于资料不符合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内容并退回纳税人补正;符合条件的,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1、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只要纳税人按规定缴销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未用完的空白发票,无欠缴税款、滞纳金、罚款且无违法违章在案的,持《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税务登记受理环节当场办理。2、对其他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制发《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WS003)交纳税人。税务登记受理环节按以下程序进行:(1)通知税政部门对申请注销纳税人已享受税收优惠情况进行确认。(2)收缴发票购领簿和空白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必须先进行抄税处理并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认定手续,通知管理环节收回纳税人的金税"两卡一器"上缴有关部门。涉及其他税务资格的,同时取消相应资格认定。(3)通知稽查环节办理申请注销纳税人注销前的税款清算事宜。(4)清缴税款。(5)收缴税务登记证件。(6)将各环节已签字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DJ012)及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制发《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DJ013);纳税人凭《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WS003)据以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3、纳税人因生产、经营地点发生变化需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原主管税务机关在对其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制发《纳税人迁移通知书》(DJ014),并注明纳税人已经或正在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纳税人凭《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WS003)据以领取《纳税人迁移通知书》(DJ014),到迁达地税务登记管理环节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原主管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税收征管档案"附《纳税人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移交清单》(DJ014-1)移交给迁达地税务登记管理环节。4、如纳税人已被吊销执照仍继续生产经营的,应告知、督促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同时要求其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三、违章处理对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按税务违法、违章工作程序进行违章处理。四、调查管理环节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已注销的纳税人进行巡查,发现纳税人虚假注销逃避纳税义务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按税务违法违章工作程序进行违章处理。并告知纳税人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法律客观:注销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它情形,不能继续履行纳税义务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终止纳税义务的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后,该当事人不再接受原税务机关的管理。一、什么情况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解散、破产、撤消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需要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二、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限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解散、破产、撤消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机关办理注销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机关办理登记的,应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需要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同时,向迁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开业税务登记;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纳税人注销登记;在注销清算过程中未发现纳税人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行为的,在办结受理前的涉税事项的,应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四、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有哪些手续?1、纳税人申请办理纳税清算时,首先到所管辖的征收所领取《纳税清算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填写如下内容:计算机代码、企业名称、经济性质、详细地址、注销税务登记申请、纳税清算申报情况、申报书附送的有关资料;2、交回税务代码章、税务登记正副本、税务机关发放的有关纳税资料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除个体户、定额户之外的纳税人,持征收所签署意见后的《纳税清算申报表》备稽查所检查;3、纳税人经稽查所稽核检查后,持稽查所签署意见的《纳税清算申请表》到纳税服务所办理注销;4、纳税服务所收到纳税人的《纳税清算申报表》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注销手续。并开具《注销税务登记证明》即为办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