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都是可以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6]156号 ] 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增值税票盖了公章会不会作废?按照规定发票要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如果不小心盖上公章,就在旁边重新补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就可以了,没有问题的。
发票上不小心盖了公章怎么办发票不小心盖成了公章,认为该票据为不符合法规发票。
发票视为无效发票,需要去税务局将发票作废后,再重新开具。
法律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