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房产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明确建设工程资质的有关事项,推动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由我省各级行政审批机关(含雄安新区、自贸区有关片区、有关国家级开发区)核发的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资质证书,凡有效期在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无需办理证书延续审批手续。省级、市级行政许可审批机关核发的符合延期条件的证书,自2022年12月1日起,企业可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重新下载延期后的电子证书。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新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
企业资质申请资料报送端口:河北政务服务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新申请/增项报送。
承接省审批权限委托下放的石家庄市,省自由贸易区雄安片区、大兴片区、曹妃甸片区、正定片区,其申报端口由当地进行明确。
《通知》强调,申报企业要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加大核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对发现申办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告知承诺事项不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延期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延期规定具体如下: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五年;2、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按资质许可程序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3、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仍未提出延续申请的,其原有资质证书自动失效;4、企业资产、主要人员和技术装备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不批准其相应资质延续,企业可在不予许可资质延续结果公布后三个月内申请重新核定低于原资质等级的同类别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
建筑企业资质到期延期法律主观:建筑企业资质到期经过相关资质机关审核可将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进行延期。在资质有效期逾期前60天内,建筑企业同样可向资质许可机关进行资质延期申请。
法律客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应当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