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出差时会产生“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相关费用,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能否抵扣进项税额?按规定要怎么抵扣?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怎么抵扣?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年第39号)规定,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因此,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为:1.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2.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3.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4.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抵扣常见问题1.是不是只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答:是的。
目前暂允许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其进项税额怎么计算?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其进项税额应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旅行社、航空票务代理等票务代理机构享受差额征税政策并依6%税率开具的代理旅客运输费用电子普通发票,是否可以作为抵扣凭证?纳税人取得旅行社、航空票务代理等票务代理机构依6%税率开具的代理旅客运输费用电子普通发票,是购进“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不属于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适用《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因此,纳税人取得上述电子普通发票,不能作为抵扣凭证。
运输费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纳税人购进货物或销售货物以及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的运输费用,可以凭取得的合规抵扣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及不动产支付或实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纳税人购进运输服务,取得合规抵扣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凭票面上的税额抵扣增值税。
实务中,纳税人购进运输服务,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企业购进原材料等过程中,由于采购方不负责运输费用,而由本企业实际承担的运输费用(第三方运输公司将运输发票开给本企业);企业对外销售货物,与第三方运输企业签订送货到门的运输费用;生产经营过程中,比如半成品、产成品等不同仓库之间运输,与第三方运输企业签订的运输服务协议;本企业员工出差期间购进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与第三方运输公司签订货物运输服务协议,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运输服务适用税率为9%,若第三方运输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
需要注意以下情况的运输费用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购进运输服务用于免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集体福利以及个人消费的;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对应的交通运输服务;3非正产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对应的运输服务,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运输服务;5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对应的运输费用。 对于企业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抵扣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凭发票上的税额抵扣增值税,取得注明 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需要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费)÷(1+9%)×9%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怎么计算法律主观:1、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当期应交增值税应该是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的差额。 2、如果销售货物发生的运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11%的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增值税税率 :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 (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