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在网上的申报步骤具体如下:1、登录电子税务局。
选择“我要办税”,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
左侧列表选择“其他申报”,找到并点击“车船税申报”。
选择“所属年份”。
直接输入“车辆/船舶识别号”查询车辆信息或点击“新增”,手工输入信息。
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进入申报表”,系统自动计税,按提示步骤,点击“提交申报”。
最后进入“税费缴纳”界面,选择“未缴税”,按提示缴纳税款即可。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
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申请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定期检验手续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查后办理相关手续。
车船税免征对象具体如下:1、捕捞、养殖渔船。
是指在渔业船舶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的船舶。
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是指按照规定在军队、武装警察部队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军队、武警牌照的车船。
警用车船。
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取警用牌照的车辆和执行警务的专用船舶。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乘用车和商用车,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汽车均应符合规定的标准。
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包括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
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其他混合动力汽车按照同类车辆适用税额减半征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七条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写对于买车的人来说需要知道的是要缴纳车辆购置税,在办理的时候需要填写申报表,对于当事人来说应该怎么填写是很重要的一点,才能更好的办理相关的手续。其实填写申报表很简单。只要看看下面的内容就知道了。下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如下,按说明来填写就可以:1、本表由车辆购置税纳税人(或代理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填写。2、“纳税人名称”栏,填写车主名称。3、“纳税人证件名称”栏,单位车辆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个人车辆填写《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名称。4、“证件号码”栏,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居民身份证》及其他身份证件的号码。5、“车辆类别”栏,在表中所列项目中划√。6、“生产企业名称”栏,国产车辆填写国内生产企业名称,进口车辆填写国外生产企业名称。7、“厂牌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栏,分别填写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中注明的产品型号、车辆识别代号(VIN,车架号码)。8、“购置日期”栏,填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9、“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价格”栏,填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价费合计金额。10、“免(减)税条件”栏,按下列项目选择字母填写:(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4)、在外留学人员(含港、澳)回国服务的,购买的国产汽车;(5)、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或境内购置的汽车;(6)、其他免税、减税车辆。11、下列栏次由进口自用车辆的纳税人填写。(1)“关税完税价格”栏,填写《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中注明的关税计税价格。“关税”栏,填写《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中注明的关税税额;(2)“消费税”栏,填写《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中注明的消费税税额。12、“申报计税价格”栏,分别按下列要求填写:(1)境内购置车辆,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的价费合计金额÷(1+17%)填写;(2)进口自用车辆,填写计税价格。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车辆,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注明的价费合计金额÷(1+17%)填写。13、“计税价格”栏,经税务机关辅导后填写:(1)填写最低计税价格;(2)底盘发生更换的车辆,按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最低计税价格的70%填写;(3)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按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最低计税价格每满1年扣减10%填写。未满1年的按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最低计税价格填写。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填写0;14、“应纳税额”栏,计算公式如下:(1)计税依据为申报计税价格的,应纳税额=申报计税价格栏X税率;(2)计税依据为计税价格的,应纳税额=计税价格栏X税率。15、本表一式二份(一车一表),一份由纳税人留存;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本文的内容对于购车者来说就很重要,因为车辆购置税是每个车必须缴纳的费用,看了本文之后对于购置税的申报就有了清楚的了解,才能更好的进行办理,希望本文的内容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太平洋汽车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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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填写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上海
纳税人所有或者管理的车辆若有新增、 过户、 报废、 丢失等情况, 应先办理相应的登记(包括变动和注销登记) 手续后, 再办理纳税申报。 在办理上述手续前, 若存在欠缴税款, 则首先应清缴相应的欠税, 再办理登记、 申报手续。
缴纳车船税的有关规定(20 07年 1月 1日启用)
应纳税额的确定
1.车辆类型为客车(微型客车除外)、 电车的, 如发动机排气量大于 100 0毫升的, 按核定载客人数,对照《广东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确定应纳税额; 如发动机排气量小于或等于 1000 毫升的, 按《广东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中的“微型客车”的税额标准确定应纳税额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8 〕4 8 号) 的规定)。 上述发动机排气量应按照国税发〔 200 8 〕4 8 号文的要求, 以如下凭证上相关项目所载数额为准:(1)《机动车登记证书》;(2)《机动车行驶证》;(3)《车辆出厂合格证明》;(4 )《车辆进口凭证》。
2.车辆类型为“微型普通客车”、“微型越野客车”、“微型轿车” 的, 按《广东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中的“微型客车”确定应纳税额。
3.车辆类型为“货车”、“半挂牵引车”、“专项作业车”、“三轮汽车”、“农用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车”、“半挂车” 的, 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 自重(整备质量) ×每吨每年税额(见《广东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4 .车辆类型为摩托车的, 按每辆 9 6元计算。
车辆自重(整备自量) 尾数在 0.5吨以下(含 0.5吨) 的, 按照 0.5吨计算; 超过 0.5吨的,按照 1吨计算。 1吨以下的小型车辆, 一律按照 1吨计算。 (三) 新购置的机动车辆, 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从车管部门核发《机动车行驶证》 之日起 30 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 申报, 办理纳税或减免税手续。 三、 补缴车船使用税的有关规定(20 07年以前年度的税款)
应纳税额的确定
1.车辆类型为客车的, 按核定载客人数减去 1(驾驶位) 后, 对照《深圳市车船使用税税目税额表》确定应纳税额。
2.车辆类型为乘人三轮车的, 按每辆 60元计算。
3.车辆类型为货车的, 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 核定载质量×每吨每年税额(见《深圳市车船使用税税目税额表》) 4 .载货汽车( 不含牵引车)如附挂拖卡的, 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 核定载质量×每吨每年税额(见《深圳市车船使用税税目税额表》) ×(1+ 0.7 ) 5.车辆类型为牵引车的, 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 准牵引总质量×每吨每年税额(见《深圳市车船使用税税目税额表》)
车辆的核定载质量(包括载重吨位)、 准牵引总质量尾数不足 0.5吨的, 按 0.5吨计算, 超过0.5吨的, 按 1吨计算。
应税的车辆, 自核准行驶之日起, 当月 满十日的, 应纳税额从当月 起计; 当月 不满十日的, 从次月 起计。
新购置的机动车辆, 拥有人应从公安部门核准行驶之日起 30 日内, 向所在地的区地方税务局 (税务所) 申报, 办理纳税或减免税手续。
纳税人超过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 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 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从税款滞纳之日起, 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