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安装
请在征期开始后登录V1.0.3版网上报税软件,升级用户将会收到《升级通知》。在《升级通知》正文中找到“下载地址一、下载地址二”用鼠标单击其中一个下载地址,然后在弹出来的新网页中找到相应下载链接进行下载。请将安装程序保存在“桌面”,当看到“下载完毕”提示后,点击“关闭”。从“桌面”找到下载的安装程序,双击后按提示安装即可。
第二步检查系统日期
请将鼠标停放在屏幕右下角的时间上,此时将会显示系统日期,请确认系统日期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双击右下角的时间进行修改,更正后点击“确定”。
第三步软件使用
(先确定您的计算机是在联网状态,如果没有,请您先上网。)
新建用户:
双击屏幕上的“北京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2.0”的图标,提示是否建立新用户。点击【是】将弹出新建用户窗口,纳税人识别号栏输入您的15位纳税人识别号,如果您的纳税识别号中有字母,请大写。在“新用户口令”和“确认新用户口令”处输入方便您记忆的用户口令(请务必牢记此用户口令)。点击“建立用户”出现提示信息界面,点击【是】,自动弹出导入个人证书界面,选择用户个人证书,按提示导入用户个人证书。(对于已安装过网上纳税申报系统V1.0.3版本的用户,不需要再安装用户证书)
用户登录:
在“纳税人识别号”处点击下拉菜单选择您的纳税人识别号,“密码”处输入您建立用户时输入的密码。点击“登录”,如果系统提示是否建立新征期,则点击“是”,弹出“选择用于签名的本人证书”窗口,点击黑色向下的箭头,选中您的纳税人识别号,点“确定”。稍等片刻之后,提示“建立新征期成功”,点击确定,进入软件“信息”界面,此界面主要是用于发布税务局通知,用户阅读完毕通知后点击“关闭”。然后点击左侧“报表”选项。
报表填写:
在左侧选择需要申报的税种,按照先填附表再填主表的顺序,点击要填写的附表,再点击上方工具条中的“新建报表”按钮进入该报表。在您填写完报表后点击上方工具条上的“补零”,再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然后您可以选择另外一张表按上述方法进行填写。当必填的附表都填写完毕后(在填报状态一栏处显示:填写完毕),可以“新建”主表,主表的保存方法同附表一样。
上传报表:
主表保存成功后,会提示“该税种已经填写完毕,是否需要上传”,点击“是”。将弹出应缴纳税款金额,用户核对无误后点击“确定”后出现选择证书的窗口,点击黑色向下的箭头选中您的纳税人识别号,点“确定”。系统将提示“您的申报数据正在进行审核,请稍后查询所属税务机关受理结果”,点击“确定”。
注意:上传完毕后,并不代表国税局已经收到并认可您的报表,您还需要通过下一步操作来确认您的报表是否真正的申报成功。
查看受理结果:
在左侧选中已经上传过的税种,点击上方工具条中“受理结果”选项,系统提示“申报成功且有税,该税种共开具了1张税票,是否需要查看缴款书”然后点击“是”,缴款书将自动弹出。如果您是零申报,将提示“申报成功,且无缴款书”,点击确定即可。
注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零申报企业是没有电子缴款书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成功后需要携带金税卡到国税局抄税,抄税后国税局会给打印缴款书。
报税
请将电脑里显示的缴款书完整的抄到您的空白手工税票上,如果您对于税额有任何疑问请到主管税务所处理。如果没有疑问您就可以去银行交纳税款并且根据您报税所在税务局的要求交纳纸质报表。
国税网上申报系统为什么现在新建征期总是显示“获取纳税人信息失败!请检测网络连接后重试。”国税局网站服务器维修中。咨询12366税务服务中心,待网站维护完毕后再行申报。
电脑系统故障或是网络故障,建议清理垃圾文件后杀毒,另打开别的网页查看是否能够正常上网。
如果是新客户,税务机关的信息登录工作需要1-2天的时间,建议打电话咨询专管员
申报繁忙期系统繁忙,建议另换个时间段操作。
1.北京市纳税期限调整2.税种综合申报流程1
纳税期限调整
征期申报方式大改!
9月11日,北京税务正式发布《关于实行综合申报的公告》:
公告重点内容如下:
实行综合申报
2020年10月1日 起,纳税人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可选择综合申报。综合申报主要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按实际利润额按季预缴的查账征收企业,暂不涵盖按月预缴企业、核定征收企业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
纳税人可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综合申报。
调整印花税纳税期限
印花税按季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计征的,纳税人应当于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2
山东等多地推行税种综合申报
采用综合申报,北京并不是首例,早在7月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中就提出五税合一综合申报。
通知中第三点便是综合申报:推行“五税合一”综合申报。进一步简并征期,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按次申报的除外)、土地增值税等四个税种统一按季申报。纳税人在申报上述四个税种和企业所得税时,可选择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税种综合申报,实现“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
另外,上海、山东等地区也发布税种综合申报通知:
上海:
上海除采用综合申报外,还调整了相关税种纳税期限,以下是政策内容节选:
调整相关税种纳税期限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实行按季申报缴纳,纳税人应当于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二)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开发建造的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实行按季申报缴纳,纳税人应当于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三)印花税
印花税按季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计征的,纳税人应当于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条关于纳税期限的有关规定,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可选择按原纳税期限和方式申报缴纳税款。
山东:
通告原文(节选):
办理对象
税种综合申报:纳税人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中的一个或者多个税种时,可以通过“税种综合申报”功能填写相应申报表,相关数据自动汇总到税种综合申报表,实现五个税种一个入口一次综合申报。
主附税费合并申报:纳税人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时,可以通过“主附税费合并申报”功能,填写完增值税和消费税申报表后,主税已申报信息自动带入到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中,完成所有申报表填报后,实现七个主附税费一次性合并申报。
办理方式
税种综合申报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种综合申报”进行操作。
系统根据纳税人税种认定信息,在功能列表中显示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申报表,纳税人填写需要申报的申报表,填写完成后相关数据自动汇总到税种综合申报表中,点击“申报”按钮一次性提交申报,系统自动显示各税种申报结果。
主附税费合并申报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主附税费合并申报”进行操作。
系统根据纳税人税费种认定信息,在功能列表显示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申报表,纳税人依次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填写申报信息,完成后点击浏览器“关闭”按钮,返回主附税费合并申报页面,点击“确认主附税费合并申报”按钮一次性提交申报,系统自动显示各税费种申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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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种综合申报流程
视小野就以山东省为例,给大家讲解一下:
第一步: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种综合申报”。
(注意:红色标注的申报表为本单位本期无需申报的报表)
第二步:分别填报当期需要申报的税(费)种申报表→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以下操作以印花税申报为例)
输入计税金额或件数,填写“办税人”,点击右上角“暂存”
第三步:数据暂存后,报表的数据自动汇总到税种综合申报表中;
第四步:各税(费)种申报表填写完毕,点击“申报”→系统提示“校验通过可以提交申报”,点击“确认”→系统反馈“申报结果”→完成。
附录:作废申报
温馨提示:若申报成功后发现申报数据有误,可通过作废申报表后重新申报。
操作步骤:
第一步: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种综合申报”→“作废申报”→“申报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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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税种综合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