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流程及资料,欢迎关注,点赞,下业务办理请私信, 1、电子税务局注册 电子税务局的注册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网上注册:直接进入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的网管,然后点击注册,弹出注册窗口后填写相关信息,最后点击银联实名认证即可注册完毕 另一种就是在办税大厅注册:这种主要是方便不会网络注册的人,直接带身份证到办税大厅电子税务局窗口进行线下注册即可,工作人员会进行指导 2、变更税务登记 1)营业执照发生变更(经营范围、地址等) 营业执照发生变更先要到工商做变更,然后再携带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到办大厅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需要的资料: A.按照规范填写的《变更税务登记表》(加盖公章) B.营业执照复印件 C.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提供) 2)营业执照未发生变更(变更联系方式、企业办税员个人信息等) A.按规范填写的《变更税务登记表》加盖公章 B.营业执照复印件 C.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D.全体股东签字并盖章的股东会决议(变更股东提供) E.现场股东大会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变更股东提供) 3)变更纳税人识别号或办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 事前准备: 防伪税控纳税人: 在到大厅办理业务之前,现将未开具的空白发票作废(份数多的直接退票)。若最后一次领用的发票已经填开一部分,将开具过的第一张和最后一张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带到办税大厅,以及作废的空白发票 非防伪税控纳税人 将结存的发票全部作废处理,然后带到大厅。空白发票太多可直接退票 需要提供的资料: A.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B.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C.税控设备(防伪纳税人提供) D.按规范填写的《变更税务登记表》 E.防伪税控纳税人还要填写《防伪税控系统注销发行登记表》 F.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做税务变更需要什么资料法律主观:纳税人在一般情况下纳税税务登记变更手续的,需要提供的资料要求如下: A、单位变更应报送以下资料: (1)《变更税务登记表》; (2)变更后工商 营业执照 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书复印件; (3)工商局《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涉及营业执照内容变更的); (4)变更后代码证复印件(名称、经营期限、地址变更的); (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涉及证件项目内容变更的); (6)外经委批复、批准证书复印件( 外资企业 变更需提供); (7)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涉及章程内容变更的)复印件。 特殊事项: (8)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 件复印件; (9)变更经济性质、股权、 注册资金 或投资比例: 股权转让协议 、验资报告复印件(涉及注册资金变动的需提供)。变更后投资方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股东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书、税务登记证); (10)变更地址:《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变更后的企业经营地址证明材料:(1)自有房产,提供自有房产的 房产证 、 土地使用证 复印件;(2)承租房产,提供 租赁合同 、出租方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11)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变更为其他经济性质企业(反之亦然):应至原征管分局缴清税款并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然后国、地税分别按以下规定办理:①国税:持国税《税务事项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办理开业税务登记。②地税:持地税《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六条的规定,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如何办理税务变更登记法律主观:变更税务登记是指 纳税 人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后,因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向税务机关申请将税务登记内容重新调整为与实际情况一致的一种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和非工商登记变更两个内容。下面 网 小编为你解答,希望有所帮助。 (一)纳税人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经济类型、经济性质、住所或者经营地点(指不涉及改变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生产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开户银行及帐号等内容的,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变更登记书面申请报告。 1、 营业执照 ; 2、变更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 3、国家税务机关发放的原 税务登记证 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税务登记表等); 4、其他有关证件。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变更登记书面申请报告。 (二)纳税人办理变更登记时,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按照表式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加盖企业或业主印章后,于领取变更税务登记表之日起十日内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核准后,报有权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予以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填发的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并按规定缴付工本管理费。 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 法律知识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 委托律师 的想法,我们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