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企业税务登记网上流程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4 13:37:57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2021年,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下限3746元至上限18726元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全部由个人负担。

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含2020年度自愿缓缴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根据个人自愿,可于2021年底前申报补缴2020年度企业养老保险费。

其他需明确的情况

按时缴费的参保单位,自2021年9月起,按新申报的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补缴1—8月份执行新缴费基数后的差额部分。

未按时缴费的参保单位,自本年度欠费之月起,按新申报的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补缴本年度已缴费月份执行新基数后的差额部分。

执行新申报基数后需要退费的,可进行退费或冲抵其后缴费。

需要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有关退休、离职人员,调整基数后补缴的差额部分原则上由原单位代扣代缴。

委托第三方中介公司代缴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度缴费基数低于3746元或高于18726元的,由第三方中介公司负责办理补缴或退费手续。

自主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度缴费基数低于3746元的,直接到税务部门补差;高于18726元的,由社保部门进行退费或冲抵其后缴费。

因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在职死亡、出国等原因账户已结清的人员,不再进行缴费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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