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开业税务登记时,您必须在地税网站上进行网上税务登记。
首先进行网上用户注册:登录北京地税局网站,进入“办税中心”→“税务登记”模块,点击【注册】按钮,弹出“对话框”后,点“取消”,进行网上用户注册,按提示录入相应内容(所有字符必须在中文半角状态下录入,否则不能成功保存),点击【保存】按钮,注册成功后,生成网上临时用户,请您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网上税务登记:进入“税务登记”模块,录入用户名、密码,进入【税务登记】子系统,点击【开业税务登记】,点击【网上税务登记】即可进行登记,按要求登录真实的信息后,点击【下一步】至最后一页,点击【保存】,打印《税务登记表》,打印前,进行页面调整,页边距(上下左右)不得大于10mm。
网上税务登记后,请您携带打印好的《税务登记表》三份(在指定位置法人代表、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盖公章)到税务机关登记窗口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提交资料:
打印内容真实完整的《税务登记表》三份。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护照、离退休证、台胞回乡证)及复印件三份。
企业(含事业、社团、合伙)章程(合伙协议)复印件二份。章程中需包括股东名称及股东身份证号,如果股东是单位的,提供出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号码。(全民、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可不提供)
项目地的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协议必须足额贴花)复印件二份。
单位公章。
注:以上所需资料请用A4纸复印(打印),并在所有资料复印件的空白处,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提示:
请您严格按照《税务登记表》的3-7页填表说明填写《税务登记表》。
请明确您单位所属街道办事处,以确定主管税务所。
办理税务登记需要什么程序?税务登记证流程: 1、上报相关资料到分管税务所; 2、填写税务登记表(采集卡),填好后加盖公章; 3、税务专员核实企业上报资料,核定税款征收方式(定额税或比率税),如果是定额税核定税金;(一般需要几天,税务专员会电话通知你的) 4、与纳税人沟通,征求意见;(有意见可以反映,没意见走下面程序) 5、批准税务登记,如果已经开业一个月以上(以营业执照日期为准),先补交税款,然后下发税务登记证。 6、到税务指定银行开个存折,并将存折复印件交税务,作为今后扣税的账户。
税务登记流程与操作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经营场所证明。
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评估报告,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并缴纳登记证工本费(有的地区规定免缴)。
如果是服务业、建筑业、饮食业等缴纳营业税的业户,要到地税局办理:如果是缴纳增值税的业户,要到国税局办理3、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记。
逾期办理的会被罚款,税法上规定是2000块钱以下罚款。
所以你尽快去办理。
办理税务登记受理后,主动联系税务管理人员。
税务登记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
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起点。
税务登记种类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纳税人税种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等。
税务登记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
它的意义在于:有利于税务机关了解纳税人的基本情况,掌握税源,加强征收与管理,防止漏管漏征,建立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正常的工作联系,强化税收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增强纳税意识等。
税务登记的种类分为设立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三种。
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起点。
税务登记范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①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②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③扣缴义务人: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享受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证件及使用:(1)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①开立银行账户;②领购发票。
(2)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①申请减税、免税、退税;②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③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④办理停业、歇业;⑤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税务登记办理流程在上文中一一列举出来了,税务登记可以有效地管理各个单位的税务问题,纳税人需要准备各种材料,其中包括营业执照,省份证信息,机构代码。
这一举措可以有效地防止社会上的偷税问题,并且还会增加人们的纳税意识。
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第十四条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