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地税怎么申报系统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8-31 21:23:32

法律主观:网上纳税根据税种的不同,分为国税和地税两种申报方式。 一、国税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期截止日期前,通过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及其他附列资料,审核确认无误后,通过“纳税申报”模块在线提交电子报表。 申报流程: 1、打开国税局网站,点击“办税服务”选项卡。 2、在“办税服务”选项卡下,点击“网上办税”选项。 3、进入“网上办税”页面后,在页面的左侧点击“纳税申报”按钮,然后再点击“进入办税区”。 4、在出现的对话框中,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及密码后,进入办税大厅,申报纳税。 5、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及其他附列资料。 6、提交填好的报表,系统会自动校验提交的数据,如果有错误,系统会提示,再根据提示进行修改。 7、如果没有错误,系统会提示申报成功,然后提示扣款,扣款成功,网上申报就完成了。扣款成功后,可以到开户银行打印完税凭证。 二、地税申报: 1、填写申报表填写需申报的申报表。没有在地税部门做过税种登记的税种,网上不能申报,分为主表和附表,先填写并保存所有附表,然后打开主表进行编辑或直接保存,如:营业税申报。 2、正式申报将已填写并保存过的申报表正式申报到地税征管系统。申报表正式申报成功后,不能再进行填写和修改。未正式申报或正式申报失败的申报表,其包含的税种按未申报对待。 3、网上划款对正式申报的申报表进行开票,开票成功后,地税局会根据开票信息进行划款,纳税人可在一日后通过“网上划款”功能的实缴查询获取地税扣款信息。 4、申报查询、划款查询正式申报及网上划款结束后应利用“申报查询”、“划款查询”进行申报查询、划款查询。确保需要申报的申报表都已经申报、划款成功。 5、打印申报表和完税证明。正式申报成功后,可以通过“申报查询”功能打印出申报表。扣款成功后,可以到开户银行打印完税凭证。

法律客观:网上申报功能主要是提供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行在网上进行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申报以及申报表查询。其操作步骤如下:一、上传申报文件:1.证书登陆后点击“申报征收”切换到申报征收界面,在选择好您所要进行申报的凭证种类后点击左上角的“进入申报”,如下图:2.点击“进入申报”后请打开文件上传窗口后点击“浏览”选择准备好的申报盘描述文件“Refileinof.Xml”(注意同月份同企业的申报盘与描述文件需放在同一路径下,并且不要与其他月份和其他企业的申报盘文件放在同一路径下),选择好后按确定再按提示操作即可。二、申报表查询1.若需查询申报情况,可在申报征收界面——申报表查询中选择所需要查询的月份、凭证种类,再点击右边的“查询”,如下图:2.在打开的结果信息窗口中点击左边的应征凭证序号即可进入查看报表明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所以,纳税义务人就按以上步骤申报增值税,填好申报表,提供相应的材料进行。

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注册流程

首先原国地税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同一主管税务机关。

在辽宁省网上税务局注册开户。

其次电子税务局首次点击“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需注册下载客户端,普通发票网络服务系统正常使用。

最后更多办税习惯,可下载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快速操作指引、企业端操作手册、操作手册(全量)等工具。

辽宁房产土地税怎么在网上缴纳

依次点击【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进入该功能。或使用电子税务局右上角【搜索】功能搜索“财产”、“行为”等关键字进行模糊搜索进入功能。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功能路径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功能路径 在【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界面中,选择税款属期(如果系统提供的选项无法满足需求,可以选择“自选”进行税款所属期起止的选择),选择所属年度,勾选需要申报的申报表信息。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温馨提示:进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需要存在税源信息,点击对应的“税种”后的“税源采集”跳转到相应的税源信息采集界面进行采集。具体税源采集操作详见下文。 2.纳税人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时,应先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在“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模块,点击城镇土地使用税后面的“税源采集”链接,进入税源信息采集页面。 2.1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首页 没有采集过土地或房产信息则显示为空。纳税人可输入查询条件查询对应的土地信息。

没有采集过城镇土地使用税页面(无土地信息)

查询城镇土地使用税页面 2.2新增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 点击页面【新增土地】按钮,在系统弹窗中选择纳税人类型、土地性质、土地用途、土地取得时间、土地取得方式、行政区划、所属街乡,填写占用土地面积、土地坐落详细地址,自动带出对应税务机关名称,经办人和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如下图所示。

新增土地

新增土地信息填写数据 如果税源信息有误,在未进行申报的前提下,可以点击【作废土地】将该税源作废重新进行维护。

作废土地信息 如果需要对已经申报的税源基本信息进行修改,可以点击【基本信息】,在弹出页面中对税源进行更改。

3维护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信息 在维护完土地基本信息后,可以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维护应税信息,也可以在“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表”中,选择对应的税源,点击【应税明细】进行维护。如下图所示。

弹出对话框确认维护应税明细

采集表中维护应税明细 进入页面,如果未采集过应税信息,那么自行维护应税信息,选择纳税义务有效期起和土地等级,如果存在减免税信息,在减免税信息栏进行维护。如下图所示。

采集表中维护减免信息 如果税源明细有误,在未进行申报的前提下,可以点击【作废土地】将该税源作废,重新进行维护。

作废土地 如果需要对已经申报的税源基本信息进行修改,可以点击【应税明细】,对税源进行更改。变更时,选择需要修改的税源信息,点击【变更】,可以对土地等级、占地面积、减免税等应税信息进行修改,注意,变更日期的选择影响变更后的税源有效期起始时间,“变更时间”应当选择税源生效的前一个月。

4纳税义务终止。 点击【义务终止】,系统弹窗显示义务终止信息,选择“土地转出时间”,点击【纳税义务终止确认】则终止该土地的纳税义务。如下图所示。

纳税义务终止 温馨提示:1应税信息已申报未开票,请先作废申报表再变更应税信息。应税信息已申报并开票,变更应税信息后无法作废该属期的申报表。 2如果应税信息已申报,调整应税后可能导致多缴税款的产生,请先作废申报再进行应税信息的变更。3需要按“月”进行税种认定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进行税种认定。 3.完成税源采集后,勾选申报表信息,点击“选择未申报税源”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选择界面。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勾选需要申报的税源信息,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跳转申报主界面。

税源选择 税源选择完成后,勾选需要申报的税种,点击“下一步”,系统跳转到申报信息确认界面。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双击税款信息一行,可以预览申报信息。确认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按钮,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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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网上申报,直接登陆当地地税局网站,进入纳税申报系统,输入税务程式码、密码后进行申报就行了。如果是上门申报,填写纳税申报表,报送主管税务局就行了。2国税申报的税金主要有:增值税、所得税。(1)每月15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的初始密码是什么?

纳税人可通过两种途径获得初始密码:一是其所任职或投资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通过登录网报系统,在“扣缴义务人密码派发”界面查询导出并向个人派发。二是该纳税个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到主管地税机关,由税务人员通过大集中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