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工会经费的计税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前述法律规定,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事业单位,如果在一年内没有建立工会组织,无需交税,但超过一年仍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就要缴纳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工会筹备金,如果建立了工会组织的,就从建立工会组织的次月起按8‰向地税局缴纳工会经费。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的来源:(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上缴工会经费比例法律主观:目前工会经费由地税部门代征。各企业、事业单位应按 工资 总额的2%比例提取工会经费,并将其中的40%部分上缴上级工会。地税部门征缴数额为缴费单位应上缴的工会经费部分,即指按征缴基数的2%提取工会经费总额的40%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工会经费怎么计算缴纳举例说明工会经费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算提取的,其中40%上缴县级(含)以上总工会,或由税务部门代县级(含)以上总工会扣缴,60%留存本单位工会使用。 2、工会经费一般是按月提取缴纳的。但是,各地区要求不一样,建议,向单位所在地工会咨询,按照当地工会要求的时间申报缴纳。 工会经费按照工资总额的2%提取。 1、如果单位设立工会组织,按照工会经费总额的40%上交,60%留做工会组织经费。 如:工资总额10万元,那么交10万×2%×40% 2、单位如果没有设立工会组织,提取的工会经费必须全额上交地税。 那么需交10万×2%×100% 在收取当月,计提 借:管理费用-税金(或工会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工会经费 上缴,凭税单: 借:其他应付款--应付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工会经费等于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 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