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建筑工程当中,如果要承包相关工程项目的时候,是必须具备一些建筑工程资质的,那么借用建筑工程资质的情况下,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接下来我为大家整理关于借用建筑资质的法律后果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在我国建筑工程当中,如果要承包相关工程项目的时候,是必须具备一些建筑工程资质的,那么借用建筑工程资质的情况下,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接下来我为大家整理关于借用建筑资质的法律后果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一、借用建筑资质的法律后果 建筑施工借用资质合同无效相关责任方该返还财产的返还财产,该赔偿损失的赔偿损失,该没收违法所得的由有关机关予以收缴。 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因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借用资质(挂靠)违法而被法院认定无效,双方当事人对于合同无效后的过错责任承担问题产生较大争议。经法院认定后,发包方人对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之间的挂靠关系并不知情,实际施工人和承包人应当承担工程逾期交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而实际施工人和承包人则认为发包人对其挂靠关系是明知的,发包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无效建筑工程合同如何处理 1、施工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的,双方当事人均不能再继续履行。若一方因准备履行合同有损失,则按照双方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程度进行赔偿。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工程已经开工但尚未完工时被确认无效 (1)应当立即停止履行。 (2)若已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发包人应参照无效合同与承包人结算并付款;若已完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且无法修复,则承包人应该予以拆除,并向发包人返还已付工程款。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在准备签订、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支出的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建筑工程合同履行完毕后被确认无效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该参照合同约定与承包人结算并支付工程款。其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合格的,发包人应该参照合同约定与承包人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修复后仍不合格的,发包人不支付承包人工程款,承包人应予以拆除并返还以收到的工程款;同时按照各自过错大小分担包括签订、履行合同和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后续费用,如拆除质量不合格的建筑物的费用、工程延期费用、材料费等。三、在什么情况下签定的合同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的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签署的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恶意串通签署的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上便是我为大家整理关于借用建筑资质的法律后果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建筑工程当中,如果要使用他人资质的情况下面是需要符合相关法律程序,并且也要具备相关资格,如果发生质量不合格的建筑物也是需要拆除。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借用资质的法律后果借用资质的法律后果为:一经查实会造成中标、投标无效,还会罚款,取消其一定年限的投标资。
如果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借用资质的目的一般是用于挂靠行为,挂靠是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作业或私营企业等生产、经营者,与另一经营主体约定,由前者以后者提供的经营资格和凭证进行经营活动,并向后者提供报酬的经营形式。
一般是违法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建筑资质外借和挂靠有何区别?风险担责有多大?资质外借和资质挂靠有何区别?建筑业是重要产业支柱之一,很多建筑企业想在这行业获得展开,资质是不可缺少的法宝,有的企业在出借资质与挂靠动脑筋,资质外借和资质挂靠有何区别?风险担责大不大?这是很多建筑企业最关心的成果。
资质“挂靠”是指被挂靠方经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并收取管理费。
由此可以看出,出借资质是资质挂靠的一种表现方式。
出借资质理论上就是所说的挂靠,详细是指单位和集团在没有施工企业的资质的情况下,借用契合施工企业的资质承揽工程,这个情况目前行业内部应该说也是随处可见的。
无资质证书的单位、集团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经过各种途径或方式,使用有资质或高资质等级单位的名义承接工程,同时交纳一定的管理费,实现施工的行为,这其实不不合法的。
挂靠的中心是借权或授权,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挂靠应当属于委托合同的范围。
但它又与通常的委托合同有所不同,主要表现下:1、被挂靠人为建筑企业,而受托人不限于此;2、虽然受托人和借用人都要以委托人或出借人的名义行事,但普通情况下,委托合同商定受托人完成的委托事务由委托人承受,而挂靠协议则商定借用人借权运营的后果由借用人自负;3、在有偿的情况下,虽然受托人和借用人都要完成一定的事务,并经过完成一定的事务而受益,但借用人不需求向委托人支付费用,反而有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或垫付费用的权益,而挂靠人却要向被挂靠企业支付一定的所谓管理费;4、受托人是为委托人完成事务,挂靠人却是为自己完成事务;5、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实行委托事务,挂靠协议的标的则是建筑资质等级。
出借资质与挂靠风险担责大不大?1、借用资质的,所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同时施工人与施工企业签署的出借资质的协议也无效2、若工程有质量问题,出借资质的施工企业应该承担连带责任3、出借资质的施工企业收取的管理费,应予没收4、出借资质和挂靠的施工企业面临罚款、吊销资质证书、停业整理、降低资质等级等相应的行政处罚和可能的刑事风险。
《建筑法》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所以,建筑业选择资质挂靠确实可以解决燃眉之急,但从长远来看,它并不是一个万全之策。
作为行业从业者,唯有自己有施工资质,才能摆脱资质挂靠、借用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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