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5 22:50:22

法律主观:在我国有纳税人有很多收入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不过不同收入所适用的税率是不同的,有些税率为百分之三,有些为百分之二十。一、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三、个人所得税的免征情形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需要看是什么收入所得,如果是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个人所得税怎么算的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免征额(35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

公司是对于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是有代缴和代扣义务的,公司在给员工发工资时,就需要代扣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然后将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至公司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在公司代扣代缴后,员工就不需要就该笔工资再次单独纳税了。

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1、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费用减除额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例如,张某某在10月份税前工资12000元,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100元(1)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起征点(5000)=12000-1100-5000=5900(元)参照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3000不超过12000的部分,则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5900×10%-210=380(元)(2)如按照适用3500元的旧费用标准和旧的税率表张某某在10月份税前工资12000元,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100元。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起征点(3500)=12000-1100-3500=7400元参照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4155元7755元的部分,则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555。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7400×20%-555=925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企业承担个人所得税比例是多少?应该怎么计算?

在我们的生活中,个税的缴纳和我们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一些员工和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是税后工资,个税由企业承担,这种情况下,如何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呢?由于到手的工资是不含个税的,如果用不含税的工资直接进行计算显然有问题。

正确的方法是,将纳税人的不含税工资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

希望小伙伴们都可以了解和掌握相关的个税法律规定和计算,因为这和我们自己的切身利益有关,比如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等等,一起来学习学习吧~扣缴申报的计算公式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企业负担个税比例的相关计算根据《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的通知:关于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税款的计征办法问题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将纳税义务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推导出公式如下: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不含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速算扣除数)÷(1—税率)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2、如果企业只承担部分的个税又如何计算?根据《关于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征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99号规定:(一)雇主为其雇员定额负担税款的,应将雇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收入换算成应纳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工资+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3、如果企业承担应交个税的60%又该怎么计算个税呢?根据国税发(1996)199号规定:(二)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的工资应纳的税款或者负担一定比例的实际应纳税款的,以其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应纳税款。

应纳税所得=(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如果由企业承担,账面分录应该如何处理?若员工个人所得税是由公司代扣代缴,等发工资的时候,就从员工工资里把这一部分个人所得税款扣出来。

计提工资: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发放工资: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缴纳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如果不需要员工承担的,过几个月把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给冲掉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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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3、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上述即为公司员工个人所得税的内容,谢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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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