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证预缴税款2%属于增值税预缴税款。
外经证是跨地区施工的税务文件,按照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开外出经营许可证那就说明你们是外出经营的项目部,必须按照文件2%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