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一张增值税发票,认证不过去,可以通知对方冲红重新开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使用规定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收到一张增值税发票,认证不过去,可以通知对方冲红重新开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使用规定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方法有很多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1.可以拿纸质发票到税局大厅前台扫描认证。2.如果有扫描软件的话,可以用扫描软件先扫描,然后导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
验证发票跟几次认证是没关系的,未通过一般是指发票里面还有错误比如说密码区,日期,金额,对方的税号,发票的代码,总之你要认真仔细的校对发票里面的每个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