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网站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我的信息】→【用户管理】→【账户安全】→【证书管理】;
点击【CA证书/电子营业执照更新】,选择需要变更的CA的序列号记录,点击【修改】,选择证书资质:USB方式,CA标识选择为【主CA】,会提示“您单位已存在主CA,确认调整主CA的,系统在新增本CA为主CA的同时,将原主CA置为副CA;无需调整的,请点击取消按钮。”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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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纳税人有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多缴税款,且多缴税款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三、办理流程1.纳税人使用CA证书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选择“